岐山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热电联产项目法律顾问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SXDY-2025-107)
项目所在地区: 陕西省,宝鸡市
一、招标条件
本岐山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热电联产项目法律顾问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项目处理规模为500t/d,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主厂房、焚烧及烟气处理工程、余热利用工程、污水处理工程、辅助工程、厂外配套工程及红线外配套工程等。项目配置1x12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建成后年处理生活垃圾18.25万吨,年发电量约73.52x106kW●h,年最大可售电60.29x106kW●h,采暖季节通过抽汽经换热站实现对外供热,供热面积约59230.59m2。
本次招标范围为岐山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热电联产项目提供法律顾服务需求,提供日常法律服务。具体内容见磋商文件。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岐山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热电联产项目法律顾问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岐山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热电联产项目法律顾问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供应商须具备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参与项目人员均须具备相应法律服务能力;
3、业绩要求 供应商近两年(****至今)具有至少一项类似项目或为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生态修复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业绩。
4、信用查询: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书面声明: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书面声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09时00分到****17时00分
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每日09: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将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及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联系人、联系方式 发送至邮箱(****@qq.com),待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将磋商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送投标人,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15时00分
递交方式: 西安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15时00分
开标地点: 西安市****
七、其他
本次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点击登录查看成本管理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陕西省宝鸡市****
联系人: 张蓓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西安市****
联系人: 卜旭妮雷虹张建龙
电 话: ****
电子邮件: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