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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车辆保险第三方经纪公司服务比选(第二次)比选文件

四川凉山 全部类型 2025年0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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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车辆保险第三方经纪公司服务比选

(第二次)

比选文件

比选人:点击登录查看

比选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2025年6月

目录

第一章 比选公告

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

第三章比选申请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四章比选方法

第五章


合同条款

第六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第一章 比选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采用公开比选方式,选聘客运车辆保险第三方经纪公司服务机构。特面向全国公开邀请符合本项目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比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项目编号:****

二、比选项目名称:客运车辆保险第三方经纪公司服务比选

三、比选人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四、比选方式:公开比选

五、比选项目属性:保险服务类

六、比选项目概况:约1500辆车辆投保,其中包含班线客运车辆、农村客运车辆、出租车、教练车、公务车

七、资格要求:

( 一 )比选申请人应具有国家认可的保险中介资质,注册资金不低于 2000 万元人民币,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且在四川省凉山州境内具有服务机构或服务点,并有效存续的分公司允许参与本次比选。同一集团公司的总公司、分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本次比选,同一集团公司的分公司参加本次比选家数不能超过一家。

(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企业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比选申请人及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九、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 ****至比选截止时间前在凉山州交通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网址http://lsjtjt.cn/)或点击登录查看 (http:****。

4.2中标结果公示网站:凉山州交通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网址http://lsjtjt.cn/ )、点击登录查看 (http:****。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09时30分,地点为:凉山州交通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五楼会议室(西昌市****邮政储蓄银行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5.3.比选申请人代表应提供:

(1)若为委托代理人(限1人)时应当提供:①授权委托书(原件);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若为法定代表人时应当提供: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省西昌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西昌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西昌市****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

第二章 比选申请人须知

一、比选项目编号:****

二、比选项目名称:客运车辆保险第三方经纪公司服务比选

三、比选人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四、比选方式:公开比选

五、比选项目属性:保险服务类

六、比选项目概况:约1500辆车辆投保,其中包含班线客运车辆、农村客运、车辆、出租车、教练车、公务车

( 一 )比选申请人应具有国家认可的保险中介资质,注册资金不低于 2000 万元人民币,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且在四川省凉山州境内具有服务机构或服务点,并有效存续的分公司允许参与本次比选。同一集团公司的总公司、分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本次比选,同一集团公司的分公司参加本次比选家数不能超过一家。

(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企业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比选申请人及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九、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视合同履行服务情况,经比选人商议可续签1次合同。

十、比选保证金:不缴纳

十一、比选有效期:自比选申请人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30天。

十二、比选报价说明

12.1比选申请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企业自身经营状况,结合企业能力水平和经验自主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12.2比选申请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合同约定工作内容所发生的成本、利润、管理费、税金、风险费、评审费、延期补偿费等全部费用;

12.3比选代理服务费:大写:肆万元整(小写:40000.00元)。由中标人支付。

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帐户转入,转帐后在税务系统自行下载发票。

账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昌市支行

银行账户:****068935(转账时请备注项目名称)

十三、比选申请文件的编制要求

13.1比选申请文件应对比选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互相矛盾。

13.2比选申请文件应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可辨。比选申请文件(包括所附证明材料)字迹或印章模糊导致无法确认关键技术方案、关键工期、关键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比选价格的,应作无效比选处理。

13.3比选申请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应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辨。所附证明材料内容不完整或字迹、印章模糊的,评标委员会应要求比选申请人提供原件核验。

13.4比选申请文件格式中明确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印章、签名章、或电子版章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

13.5比选申请文件格式上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须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单位章内容须与单位营业执照名称一致。

13.6比选申请文件格式中要求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比选而不委托代理人比选,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比选,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也可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13.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应符合第五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比选申请文件不需要逐页小签。

13.8比选申请文件的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U 盘)一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或影印件,正副本均应采用粘贴或装订方式分别装订成册,同时比选申请文件应从目录页逐页连续编码。比选文件要求附原件的资料,应一律附于比选申请文件“正本”内。修改的比选申请文件的装订也应按本要求办理。比选申请文件副本二份,应在封面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当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所有比选申请文件应密封完好,封口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外包装上还应写明:

(1)比选项目名称;

(2)比选申请人名称、地址;

(3)“2025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拆封”字样。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十四、比选有效期:自比选申请人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30天

十五、比选

15.1对比选文件的质疑有效期为:比选公告发布起三个工作日内,逾期将不再受理针对比选文件的质疑。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向比选人提出。

15.2比选申请人应于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相关网站上查询本项目的更正公告,以保证其对比选文件做出正确的响应。比选申请人未按要求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比选申请人自行负责。该更正公告作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5.3比选人按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截止时间(比选时间)和地点对比选申请文件公开比选,并点名确认比选申请人是否派人到场;

15.4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开封,并退还给比选申请人;

15.5按照比选文件递交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标段名称、比选申请人名称、比选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比选报价及其他内容等,并记录在案;

15.6比选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5.7比选申请人按比选文件规定递交了比选申请文件,不参加比选会或在比选会中途退场的,视为认可比选结果,事后不应再对比选程序的公正合法性等提出质疑或异议。

15.8在本项目评审过程中,若评审委员就评审过程中有关事宜需通知比选申请人进行书面澄清或者告知比选申请人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事宜的,比选申请人在接到比选人活评审小组通知(电话或短信)后六十分钟内赶到评审现场,因比选申请人自身原因未在接到通知(电话或短信)后六十分钟内达到评审现场的,由此引发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十六、评审: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16.1评审由比选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由比选人或其委托的比选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业主代表1人。

16.2评审委员会按照第三章“比选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比选申请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比选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评审依据。

16.3评审完成后,评审委员会应当向比选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中选候选人名单。评审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1—3名。

十七、合同授予

17.1中选候选人公示:比选人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比选公告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选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17.2比选人将确定排名第1的比选申请人为中选人。排名在前的中选人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比选人可以确定相同标段排名次之的为中选人,并以相同标段有利于于比选人的报价签订合同,以此类推。

17.3中选人应于收到中选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与甲方签订合同。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7.4比选人和中选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须按照本比选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7.5签订合同之时,为保证第三方经纪公司服务质量,本项目中标后收取120万元履约保证金(另中标比选申请人因本项目向保险公司收取履约保证金应交由比选人保管)。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方式:(1)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中选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2)以银行保函必须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原件。

17.6在合同履约完成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十八、比选人的权利

18.1比选人保留在授予中选通知书前的任何时候取消本次比选活动以及拒绝所有的比选申请文件的权利,且无须向受影响的比选申请人解释有关原因。

18.2对未中标的比选申请人,比选人将不作任何解释。

十九、不正当竞争与纪律监督

19.1严禁比选申请人向参与比选、评审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露一切与比选、评审工作的有关信息。

19.2 比选申请人在比选过程中严禁互相串通、结盟,损害比选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比选申请人参与正当比选。

一、比选申请人的资格和资质性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比选申请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 “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 2)若为事业法人:提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 3)若为其他组织:提供 “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任意一项):

( 1)提供 2023 或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等),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年度以后的相关证明。

( 2)提供距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3)比选申请人注册时间至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

(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

(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1)比选申请人提供 2024年 10 月 1 日以后连续 3 个月的缴纳税收的银行电子回单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 注:复印件并盖鲜章)。公司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纳税证明。

( 2)比选申请人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4 年 10 月 1日以后连续 3 个月社保缴纳的证明材料( 注:1.缴纳的银行电子回单或以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2.复印件并盖鲜章)。公司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社保证明。

(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比选申请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4)比选申请人有特殊情况,如上级公司(组织)统一纳税或缴纳社保的,须作出书面说明和提供上级缴纳的证明文件。

( 五)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 六)比选人根据比选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国家认可的保险中介资质(提供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且在四川省凉山州境内具有服务机构或服务点,并有效存续的分公司允许参与本次比选。同一集团公司的总公司、分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本次比选,同一集团公司的分公司参加本次比选家数不能超过一家(提供证明材料或总公司授权以及承诺函)。

(八)比选申请人及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

(九) 未 被 列 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和 “ 中 国政府比选 网 ” 网 站 (http://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比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提供相关网站截图 )。

(十)比选申请人具备对车辆保险、人身意外保险、责任险、 工程保险、保证保险等业务类型的专业服务能力(提供承诺函 )。

(十一)比选申请人注册资金应不低于 2000 万元人民币。

(十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与其他比选申请人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 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承诺函)。

(2)比选申请人对是否存在受到财政部门或有关部门认的失信行为(有效期内)以及认定次数进行承诺(提供承诺函);

(3)参加本次比选活动,不存在和其他比选申请人在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提供承诺函)。

注: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

第四章比选办法

一、总则

(一)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评审方法:综合评估法;

二、评审小组

(一)本项目的评审委员会由比选人按照相关规定组建;

(二)评审委员会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三)比选程序:符合性评审---量化评分--综合编写评审报告;

(四)在评审过程中,凡未通过上一评标程序的比选申请文件,不再进入后续的评审程序;

三、符合性评审:按比选文件第三章比选申请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符合性评审。

四、综合评分明细表

评审 内容

权重 值

评审子项

满分 值

务 技术 部分

5%

企 业 资 质

人民币 2000 万元:1.8分;

人民币 2000 万元~3000 万元:2.2分;

人民币 3000 万元(含 3000 万元)~4000 万元:2.6分;

人民币 4000 万元以上(含 4000 万元):3分。

注:营业执照所列注册资本金为准,外币按中国人民银行 在开标当天的汇率折算。

3

成立

时间

公司成立2年以下的,得1.6分;

公司成立时间2 年(含 2 年) 以上5年以内的,得 1.8 分;

公司成立时间 5 年(含 5 年)以上的,得 2 .0分。

(截止时间 2025 年 4月 30日)

2

2%

业 绩 经 验

保险经 纪服务 业绩

2021 年 1 月至今,在国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同类或类似项目保险经纪服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且单个项目保费在人民币400 万元以上的,每个项目加 0.25 分,最高得1.0分。

1

索赔成功业绩

在国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同类或类似项目协助索赔 成功业绩。年度赔案赔款金额人民币 500 万以上的,得1分;或单笔赔案赔款金额人民币100万及以上的,每项得0.5 分,最高得1.0分。

1

16%

保 险 方 案

对本项目保险综合费率预测分析的专业性、费率计算的合理性以及保险成本控制手段进行对比,保险综合费率预测分析的专业性强、费率计算的合理以及保险成本控制手段(同等情况下,不得高于本地同行业单车保费平均水平)完善、具体,优的得10.0分,良的得 9.0 分,一般的得8.0,无的得0分。

10

扩展

条款

对本项目保障被保险人利益的扩展条款的全面性、具体性 和合理性进行对比,扩展条款的全面、具体、合理,优的得 4 .0分,良的得 3.8分,一般的得3.6分,无的得0分。

4

免赔

设计

对本项目免赔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对比,免 赔额设计方案合理、可行,优的得 2.0分,良的得1.8分,一般的得1.6分,无的得0分。

2

32%

售 后 服 务 方 案

项目组成员具备《中国保险经纪师证》,每有1人得 0.25分,最高得 2.0 分。

注: 以证书复印件为准。

2

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中具有同类或类似项目保险经纪服务经验的,20 人及以上的,得 1.0 分;10 人及以上至20 人以下,得 0.8分;10人以下,得0.6分。

1

对项目风险认识与分析进行对比,对项目风险认识充分、 分析透彻,风险控制措施与风险管理相关建议:针对本项目特点作出的风险控制措施与风险管理相关建议论述进行对比,论述详细、准确,优的得 2.0分,良的得1.8分,一般的得1.6分,无的得0分。。

2

根据项目管理需要,每年对培训、防灾防损检查与风险查勘、风险评估等服务项目不少于两次,服务计划详实、可行,优的得 2 .0分,良的得1.8分,一般的得1.6分,无的得0分。

2

保 险 经 纪 服 务 工 作 方 案

结合本项目特点,对本项目保险经纪服务工作方案总说明进行对比,经纪公司承诺与采购单位就后续深化合作进行深度沟通并主动积极接受采购单位月度考核,说明并承诺方案优的得9.0 分,良的得8.0分,一般的得7.0分,无的得0分。

9

结合本项目特点,对本项目保险经纪服务流程及说明进行

对比,服务流程优的得 3.0 分,良的得 2.8分,一般的得2.6分,无的得0分。

3

结合本项目特点,对本项目保险经纪服务范围和内容进行对比,服务范围和内容涵盖比选要求,优的得 3.0 分,良的得 2.8分,一般的得2.6分,无的得0分。

3

结合本项目特点,对本项目保险经纪索赔服务方案进行对比,索赔服务方案优的得 4.0 分,良的得 3.6分,一般的得3.2分,无的得0分。

4

结合本项目特点,对本项目保单维护及履约服务计划进行对比,保单维护及履约服务服务计划详实、可行,优的得3.0 分,良的得 2.8分,一般的得2.6分,无的得0分。

3

结合本项目特点,对本项目咨询服务计划进行对比,咨询服务计划详实、可行,优的得3 .0 分,良的得 2.8分,一般的得2.6分,无的得0分。

3

报价

部分

45%

报价

以各比选申请人所报费率通过权重计算得出比选报价,报价得分=45×(比选报价/ 最优报价)。其中,交强险报价费率比值为 0.1,商业险报价费率比值为 0.3,责任险报价费率比值为 0.4,其他保险报价费率比值为 0.2。

注:1.最优报价等于比选申请人所报费率通过权重计算的最高分值。

2.报价得分保留2位小数。

45

五、编制评审报告并推荐候选人

(一)评标委员会对合格的比选申请人按以下评分标准进行量化评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二)编制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由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第四章合同条款

具体合同条款在比选申请人中标后与比选人通过谈判协商一致后签订。

附件一:廉政合同

附件一

廉政合同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为加强工作的廉政建设,规范招比选活动中招投人和中标人双方的行为,防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相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政合同。

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保险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2.严格执行本项目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

4.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而损害国家、集体和当事人利益,不得违反建设的规章制度。

5. 不得向乙方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6. 不得向乙方要求报销任何应由委托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7. 不得参加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端办公用品。

8.违反本合同相关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当事各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9.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服务成果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时止。

10.责任书份数

本合同一式贰份,签约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人(公章):___________ 受托人 (公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五章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说明:

(1) 比选申请人应按照本章提供的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要求,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本章未提供格式的,由比选申请人自主编制;

(2)本章所附格式大小只是范例,可另附页;

(3)比选申请文件密封后按规定的时间和地址提交。


(项目名称)

比选申请文件

比选申请人: (全称并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比选函

点击登录查看

(比选申请人名称全称) 授权(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 (职务 、职称) 为全权代表,参加( 比选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比选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响应。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比选文件中规定的比选截止日起 30天内,遵守本比选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我方同意并遵守本比选文件“比选申请人须知 ”中关于延长比选有效期的规定。

2.我方承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规定的参加保险中介服务比选活动的比选申请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3.我方已详细阅读全部比选文件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已经完全理解了比选文件中的各项内容和比选人的各项权利义务的真实含义,并承诺在发生争议时不会以对比选文件存在误解、不明白的条款为由,对贵公司行使任何法律上的抗辩权。

4.提供比选文件规定的全部比选申请文件,包括比选申请文件正本 1 份、 副本 2份、电子文档 1 份。

5.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的服务报价详见报价表。

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协议和合同,并承担协议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比选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比选申请文件中显著处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8.保证提供的比选申请文件均按比选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

9.保证遵守比选文件的规定。

10.我方同意最低(或最高)价不作为中标保证的规定。

11.我方愿意如实提供任何与本项比选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比选申请文件,包括比选申请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3.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 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有关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相关比选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比选申请人的;

(3)与其他比选申请人或比选小组恶意串通的;

(4)向评审小组成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14.我方承诺:我方在本项目比选过程中的陈述和本比选申请文件文件的一切资料均为真实合法,没有不实的描述、承诺或者伪造、变造的情形。如果我方在本项目比选过程中做虚假陈述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本比选申请文件无效,并自愿接受有关处罚,及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二、报价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保险类型

报价(费率)

备注

1

四川省西昌汽车运输(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客运车辆保险第三方经纪公司服务比选

交强险



商业险


责任险


其他保险


注:1.报价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比选申请人鲜章。

2.对含糊不清或不确定的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

3.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本次服务所需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税金、人工费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比选人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报价估算错误引起的风险由比选申请人自行负责。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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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证明: (姓名) 系 (比选申请人名称全称) 的 (选填: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我方参加“(比选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比选活动的合法代表, 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参加本次比选活动有关开标、比选、澄清、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包括正反两面)

注: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亲自参加比选申请而不是委托授权代表参加比选申请适用。


四、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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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授权声明:(比选申请人名称全称), (姓名) 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 为我方参加 (比选 项 目名称) (项 目编 号: )比选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参加本次比选活动有关开标、比选、澄清、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包括正反两面)

注: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参与比选申请,委托授权代表参与比选申请适用。


五、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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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作为参加本次比选项目的比选申请人,郑重声明:

一、在参与本次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活动中,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比选申请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行为;

二、在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未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内;

三、在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的比选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无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行为;

四、在参加比选活动前一年内无《四川省政府比选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第八条之规定的失信行为。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六、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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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作为本次比选项目的比选申请人,根据比选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比选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比选申请人及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七 ) 供 应 商 未 被 列 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和“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 网 站 (http://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比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根据比选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比选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比选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比选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在参加本次比选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比选申请人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活动的行为。

四、在参加本次比选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比选申请人在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下列行为,需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比选申请人的;

(三)与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成员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四)不遵守开标、评审现场工作纪律,扰乱或者委托其他人扰乱开标、评审现场秩序的;

(五)向比选人、比选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评审委员会成员或者单一来源比选相关专业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六)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格的,或者放弃中标、成交的,或者中标、成交后不与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签订采购合同的;

(七)在招标比选过程中与比选人进行协商比选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和中标、成交比选申请人的投标、响应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与比选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八)将中标、成交项目转包给他人或者违规分包给他人的;

(九)拒绝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比选合同的,或者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比选合同的;

(十)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投诉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投诉的;

(十一)借维权之名获取非法利益、不当得利并经查证属实的;

(十二)在财政部门投诉、举报处理过程中隐瞒比选项目相关情况的;

(十三)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十四)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失信行为;

(十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失信行为。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七、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比选申请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主 要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按比选文件第三章的要求,提供相应资料。

八、比选申请人类似项目服务业绩一览表

年份

投保单位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项目承保

车辆数

项目保费

备注






















格式不够自行增加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注:比选申请人(仅限比选申请人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九、比选申请人类似项目成功索赔业绩一览表

年份

投保单位

项目名称

成功索赔

赔款金额

理赔完成时间

备注



















格式不够自行增加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注:比选申请人(仅限比选申请人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十、保险方案建议

(比选申请人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结合自身以往服务经验,针对本项目制定专属保险方案建议。)


十一、拟投入人员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职称

学历

专业资格

在本项目中

担任的工作

工作经历

类似经验

1








2








3








4








5









格式不够自行

增加







注:表后须附拟投入人员的职称证书、学历证书、资质证书、 上岗证书等证明文件和有关证书复印件。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十二、服务机构

成员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办公室电话

手机

项目组组长





项目专员





服务人员









格式不够

自行增加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十三、售后服务方案

(比选申请人需结合自身情况,针对本项目制定售后服务方案)


十四、其他

比选申请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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