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至文成高速公路(文成段)工程信息化管理系统第XXGL01标段招标文件
第一号补遗书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第一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2条的规定,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发布第一号补遗书(共 1 页),本补遗书是
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均以本补遗书为准。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并及时下载本项目相关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
任自负。
一、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7第(3)点修改为:****以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一级及以上公路信息化系
统供货。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合同协议书的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
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上述证明材料中均未体现工程规模、工
程内容的,需提供项目业主(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示的证明材料)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时间截止均修改为:****9:30:00。
(以下无内容)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