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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2025年点击登录查看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5号)》要求,考生须在面试考试前接受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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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复审地点
中共长春市****
三、考生携带材料
1.基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2025年点击登录查看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5号)》。
(3)代表性学术成果(发表的论文、著作)等材料。
(4)《入党志愿书》复印件(需加盖档案保管部门档案管理公章)、党员证明。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2025年应届毕业生
一是本人获得的所有学历证、学位证。
二是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大学、研究生、博士)《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2)2024年及以前毕业生
一是本人获得的所有(大学、研究生、博士)学历证、学位证。
二是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大学、研究生、博士)《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三是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除需要提供规定材料外,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中文翻译件原件(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
四、注意事项
一是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准备两份,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
二是所有档案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档案保管部门档案管理公章,所有复印件由资格复审招录单位留存。
三是原则上不得由他人代替资格复审,如因特殊情况由他人代理资格复审的,应提供考生本人的授权委托书,并由资格复审单位当场与考生本人进行核实。
四是其它未尽事宜以后续补充通知为准,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资格复审机关有权取消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咨询电话:人事处 ****
附件:
1. 党员证明
2.委托书
3.放弃面试声明书
中共长春市委党校(长春市行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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