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铜山区城区新建道路公厕市****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10: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铜山区城区新建道路公厕市****
预算金额:132.600000万元(采购包1:58.400000万元;采购包2:74.2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32.60万元(采购包1:58.40万元;采购包2:74.20万元);
采购需求:
铜山区城区新建道路公厕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从2025年7月签订合同起至****,其中汉江路西延、汉中路和汉徐路保洁经费根据移交时间进行计算,在未进行保洁前按中标价单价进行扣除。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上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提供,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完整,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如不填写完整或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无效(必须提供,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用微信搜索“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采购包2
1.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苏采云系统,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一)获取采购文件说明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10:00)前。
2.线上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三)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 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徐州市****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通过“苏采云”系统及徐州政府采购网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六)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八)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九)采购意向链接:
****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