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室内标准化装修项目工程施工
招标(补充公告)
一、项目名称: 某单位室内标准化装修项目工程施工
二、项目编号: ****
三、补充公告内容:
1.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二、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中的“附件九:最高投标限价明细”中明确:
其中:
安全文明施工费为: 90703.43 元;
其他项目(暂列金、专业工程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均除税)合价为: 0 元;
规费合价为: 243754.43 元;
2.1招标人给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合计金额: 0 元。
2.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一、评标办法前附表”“初步评审”“2.1.2资格性评审标准”“类似项目业绩”中:“【业绩时间以竣工日期为准。应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市工程建设交易基础数据库中的信息为依据。】”。对其中的“应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市工程建设交易基础数据库中的信息为依据。”内容进行明确:要求的是公司的类似工程业绩应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市工程建设交易基础数据库中的信息为依据,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等人员的类似工程业绩不要求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市工程建设交易基础数据库中的信息为依据。
四、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天津市
五、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郝先生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