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1、依法设立,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房地产营销代理中介服务机构;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递交或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2、本项目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交标截止时间前使用“阳光采购平台标书制作软件”软件在线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www.qzgzcg.cn)的操作规程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固化加密和上传,交易系统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
3、签到、解密:
投标文件递交指定网址后,投标人务必要进入项目开标大厅,运用“投标文件固化”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及投标码,完成投标文件的签到解密,解密可和签到同时进行。
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使用CA数字证书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平台操作如有疑问请咨询:****)。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
4、投标人应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以便投标时使用(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与其他平台不通用,为国资平台专用),办理CA数字证书请联系平台客服(联系电话:****)。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福建省泉州市****
本招标项目采用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
十、公告媒介
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以下信息发布媒体“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http:****/”上公布,请潜在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中标金额 | 收费比例 | 备注 | |
1 | 100万元以下部分(含100万元) | 1.25% | 根据招标采购文件约定,交易费用可由一方全额承担。 |
2 | 100-200万元部分(含200万元) | 1.00% | |
3 | 200-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 | 0.75% | |
4 | 500-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 | 0.50% | |
5 | 1000-3000万元部分(含3000万元) | 0.30% | |
6 | 3000万元以上部分 | 0.15% |
附:
项目货物(服务)一览表
项目编号:****
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最高控制费率 | 投标保证金 |
1 | 1-1 | 晋江市**** | 1项 | 基础销售代理费率1.2% | 300000.00 |
1-2 | 1项 | 营销投入费率2% |
注:
1、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佣金费率最高控制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须充分了解本次招标各项要求,佣金已包含完成本项目招标内容及要求、履行合同全部内容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营销代理费用、办公费用、人工费、税费、平台交易服务费及招标人要求的与本项目有关的费用。
3、本项目全案营销代理费率(销售总额百分比)分为三部分:基础销售代理费率、月度业绩指标奖惩费率、营销投入费率,其中基础销售代理费率与营销投入费率由投标人报价。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可售住宅与商业面积去化90%、产权车位个数去化70%之日止。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可延长本合同期限至项目售罄。
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若发现,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