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市****
本项目招标文件附件【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五、其他说明第2条“本项目暂列金7.5万元不含税,造价汇总计税9%”】与【工程控制价编制说明五、其他说明第3条“本项目暂列金155800元不含税,造价汇总计税9%”】不一致。该表述以工程控制价编制说明 五、其他说明第3条“本项目暂列金155800元不含税,造价汇总计税9%”为准。
注:考虑到本次澄清(补遗)内容主要是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的解释及说明,未修改或变更关键性内容,对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无实质性影响,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日期不变。若投标人对此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否则视为同意。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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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帅、金林娟、夏露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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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六安分公司风险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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