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南京城市**** | ||
品目 | 视频监控设备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行政区域 | 南京市 | 公告时间 | **** 17:1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至****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 | ||
开标时间 | **** 09:00 | ||
开标地点 | 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142.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必墅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京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京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必墅 |
项目概况 南京城市****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南京城市****
预算金额:142.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35.2万元
采购需求:
(1)新街口校区****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
方式:网站下载
售价:0.00元
****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6.1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
6.1.1签到开始时间:****9时10分;签到结束时间:****9时30分,签到结束后开始集中组织现场勘察,签到地点: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新街口校区(南京市秦淮区****)一楼大厅休息区。具体地址请与采购人联系,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联系电话:****。
6.1.2供应商请在规定的时间进行勘察、答疑,其他时间采购人恕不接待。
6.1.3供应商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6.2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3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6.4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网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ce9.html)。
首次登录“苏采云”系统的新用户,登录网址后,点击“用户注册”--“新CA办理指南”--获取CA后绑定、登录系统--采购项目参与--下载采购文件(文件后缀名为“.kedt”)。“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
6.5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6.5.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南京市****打印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
6.5.2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6.5.3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6.5.4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有失信处罚记录;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6.5.5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6.6公告媒体
(1)本采购公告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ncc.edu.cn/)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2)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ncc.edu.cn/)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