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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十五五”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建设调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宁夏吴忠 全部类型 2025年0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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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十五五”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建设调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吴忠市“十五五”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建设调整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59.5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点位布设技术指南(试行)、地下水环境监测井设计与建设技术指南(试行)及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要求,在盐池县、红寺堡、同心县及利通区新建5眼地下水监测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吴忠市“十五五”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建设调整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吴忠市“十五五”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建设调整项目)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详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15时50分到**** 18时30分

获取方式:电子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15时00分

递交方式:吴忠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15时00分

开标地点:吴忠市****

七、其他

项目概况

吴忠市“十五五”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建设调整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吴忠市“十五五”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建设调整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95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595000.00元

采购需求:吴忠市“十五五”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建设服务(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项目说明及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0天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须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财(采)发﹝2022﹞275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许可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查询,供应商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加投标。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注:(3)、(4)、(5)、(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15:00(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市**** 

五、开启

时间:****15:00(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市**** 

六、邀请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文件下载记录表》填写完整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发送到****@qq.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吴忠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吴忠市****

联 系 人: 李媛、马丽佳、何艳玲

电 话: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文件下载记录表

项目名称吴忠市“十五五”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建设调整项目
项目编号****
投标供应商名称
下载时间
法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姓名
下载内容电子版文件
备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将文件下载记录表填写完整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发送到****@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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