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点击登录查看起重机采购招标根据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路桥)各直属企业年度采购计划,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对起重机进行招标。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概况:隆黄铁路隆昌(含)至叙永北(含)段扩能改造工程项目位于四川省东南部,线路北起成渝铁路隆昌站,途经隆昌市****
全线共计房屋98栋(含客运站房及钢结构),公安派出所室外楼梯拆除面积17.61㎡。拟投入2台45t集装箱吊钩两用门式起重机分别用于嘉明站和双加站,拟投入1台10t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用于护国东站。
2.2 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范围为四川路桥2025年设备采购计划中的设备。本次招标结果适用于四川路桥及下属公司采购中的同类设备,有效期至招标结果公示后1年内有效。
2.2.2本次招标1个包件。
包件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到场 限价 (台/万元) | 交货地点 | 备注 |
A包件 | 集装箱吊钩两用门式起重机 | 45t | 套 | 2 | 465.56 | 隆黄铁路嘉明站和双加站 | 含QU80轨道1200米,每根长度不低于12.5m |
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 | 10t | 套 | 1 | 35.03 | 隆黄铁路护国东站 | 含P43钢轨72米 |
备注:以上限价包含但不限于货物主体、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培训费用,运输到指定交货地点的加工费、出厂费、运杂费、管理费、保险费、利润、售后服务、安装需要的人工、辅材和设备场内卸货、安装调试、检验检测、办理相关证件和使用手续等所有费用,且相关人员食宿投标人自理。
2.2.3 本次招标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人共同参考报价的基础,不作为采购人实际采购数量需求,最终采购数量以四川路桥各直属企业实际需求数量为准。
2.2.4 本次招标,标的产品价格为运输到场的综合价格,包含质保期内应需方要求发生的所有现场技术服务费用。有效期内,四川路桥各直属企业采购同规格设备时,由点击登录查看与本次招标单位进行谈判并签订采购合同。鉴于本次采购设备的市场价格易出现波动,为合理确定最终价格,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招标人、投标人将根据当时的市场价对签约合同价格进行协商,并以双方协商的价格作为最终签订合同的价格,但招标人、投标人协商确定的签约合同价不得高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报价。本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完全响应。
2.3 基本要求
2.3.1投标产品技术性能质量、安全环保要求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且产品技术成熟,使用性能安全可靠,同类型产品已进入市场3年以上。
2.3.2投标产品的出厂时间必须在交货时间点半年以内,且为全新产品。
2.3.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则视为同意本次招标活动的招标范围约定、招标组织方式程序,且同意招投标文件的相关约定、条款作为实际采购时设备购置合同的依据。
2.4配套服务
要求投标人能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有配套物流运输能力、安装调试能力;能提供产品使用、维护培训。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1.2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厂家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均需附投标人近两年的财务报表,且近2个年度的净利润率均需大于0。
3.1.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招标物资的生产能力;投标人须按真实情况提供一份生产能力保证书,产能不得低于 4台/月。
3.1.4质量保证要求:有国家标准的,满足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但有行业标准的,满足行业标准;既无国家标准又无行业标准的,按照企业标准执行。无论执行何种标准,均必须满足甲方业主和甲方实际要求;提供近两年招标物资有效合格的出厂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及出厂合格证。
3.1.5供货业绩要求:近3年内(****起)具备3个及以上招标物资或其同类产品业绩。
业绩要求:合同复印件,证明资料应能体现相关签订时间、销售数量、销售型号等内容,且相关业绩均是投标单位。
3.1.6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平台列入失信人名单;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2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投标人不曾在与四川路桥各项目供货过程中出现严重违约或被逐,不在四川路桥“不合格供方库”或“黑名单库”中。
3.1.7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投标人具备所供产品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4.1 自 **** 00时 00 分至 ****23时59分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 蜀道集采平台”)(https:****)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
4.2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装备分公司起重机招标xx包件招标文件费。
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包件各10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4.3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4.4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由投标人从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上自行查阅。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26 日上午10时 00分。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邮寄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纸质版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联系人及电话:点击登录查看**** )。
5.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10时00分至2025年6月 26日10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4递交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上同时发布。
7.1 异议的提出: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投标人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异议”菜单提出异议。超出异议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开标过程中的异议最迟在招标人点击唱标按钮后15分钟内提出。
7.2 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投诉。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8.1本项目需要以转账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单个包件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50000.00元整)
投标人应于****17时30分前以单位名义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包件需备注:装备分公司起重机XX包件投标保证金(可简写)。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后果自负。
若投标保证金缴纳至错误账户的,经招标人核验属实后,在项目开标后2个月内退还。
8.2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8.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退还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完成合同签订或将已签订的合同上传至“蜀道集采平台”备案后5日内退还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
退还方式:按照投标人缴纳的账户原账户退还。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
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