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太湖高速公路改建(一期)绿化恢复项目更正公告
(招标编号:****)
一、内容:
本项目缺陷责任期(绿化养护期):自实际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 年(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一级养护标准。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无锡市****
联 系 人: 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南京市****
联 系 人: 陈静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