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集团坦桑尼亚L M项目法律咨询服务(第二次)
TSFL标段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坦桑尼亚L M项目已经由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委托人为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人”),对坦桑尼亚L M项目法律咨询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拟依托在坦桑尼亚恩琼贝省(Njombe)鲁德瓦(Ludewa)地区****
2.2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
2.2.1本次招标范围:宏达集团坦桑尼亚L M项目法律咨询服务。
2.2.2服务内容主要包括:
服务团队负责对涉及坦桑尼亚L M项目有关的重大决策、涉法问题、管理行为、合同行为等提供风险性、合法性、可行性法律意见,解答有关法律咨询,包括但不限于:
(1)L M项目前期资料分析:阅读、分析L M项目前期的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和相关文件,就宏达集团及蜀道集团关切的相关法律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2)坦桑尼亚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分析:收集并对涉及本项目的坦桑尼亚相关法律进行全面分析,包括但不限于坦桑尼亚矿业法律/法规、外商投资法律/法规、税法等。
(3)协助完成与坦桑尼亚方的往来文件起草,协助宏达集团项目组起草与坦桑尼亚政府谈判小组的往来信函,参与项目组的信函讨论会。
(4)协助宏达集团处理L M项目的相关历史遗留问题,具体如下:
①协助就项目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取得如下坦桑尼亚政府部门的审批或备案:坦桑尼亚公平竞争委员会、坦桑尼亚矿业委员会、坦桑尼亚投资部及坦桑尼亚税务局;
②协助就如下事项取得坦桑尼亚政府部门的豁免或解决:《执行合同》的违约、矿权费用欠缴、税费欠缴、土地赔偿费用的处理、公司登记处信息不完整和存在错误的情况等。负责起草、修订、翻译或审查相关事项涉及的豁免函、和解协议等各类法律文件,中标人应联合当地律师参与论证,并结合当地律师的审查意见出具合法合规性审查意见。
(5)协助对项目公司进行业务调整,并根据需要起草、谈判、修订、翻译或审查设立新的合资公司所需要的协议:项目公司(钢铁合资公司(如有))的章程、合资协议、股东协议、执行合同等,中标人应联合当地律师参与论证,并结合当地律师的审查意见出具合法合规性审查意见;
以上协议文件的名称和数量仅供参考,最终需要起草、谈判及修订的协议以宏达集团和坦桑尼亚方谈判确定的最终架构和文件为准。
(6)谈判、现场工作内容:
①完成谈判策略制定、谈判准备工作,在必要时指派至少2名律师在宏达集团驻场,与宏达集团坦桑项目筹备组共同为后续谈判进行准备,解决相关法律问题;
②指派至少2名律师协助宏达集团与坦桑尼亚政府就公司历史遗留问题进行现场谈判,全程参与宏达集团和坦桑尼亚方关于项目最终架构及涉及相关法律文件的现场谈判,并结合当地律师的审查意见出具合法合规性审查意见。参与谈判的律师必须可熟练使用英语(英语为母语者尤佳)。
(7)协助分析、论证投资架构与财务模型:
协助宏达集团项目组及所聘财务顾问中介团队论证、谈判、修改本项目有关协议、财务模型和新的投资架构方案,就其中所涉法律问题事项提供专业支持。
(8)根据委托人通知,按时出席委托人内部研讨会、决策会议等活动,并就相关事项提供法律意见或建议。
上述第2.2.2项所有法律服务范围,应当要求具有相应经验和实力的坦桑尼亚律师全程参与提供法律服务。
2.3标段划分及服务期限:
此次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 TSFL 。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止或上述第2.2.2项“服务内容”约定的服务内容完成之日止(以孰早者为准)。
2.4中标后,中标人与点击登录查看签订服务合同。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 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且合法存续的律师事务所或其合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持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2)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或基本存款账户)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3)若为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还应具有总所的授权书(需明确授权范围及期限,不得超出总所执业许可范围,授权期限不得超过总所执业证有效期)、《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近5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承担过1个跨境矿业项目有关的法律服务业务。
3.1.3信誉要求:
(1)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一年内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未出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须提交承诺函)。
(2)近三年(****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投标人须提交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
(3)近三年(****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提供的中介服务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的严重处罚或省国资委通报(投标人须提交承诺函)。
(4)近三年(****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来无重大违法违规执业记录,不存在重大监管处罚等情形(投标人须提交承诺函)。
(5)无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中介服务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交承诺函)。
3.1.4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名:应取得专职律师执业资格证并经2024年度或2025年度检审合格,且近5年(自****起,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有1个担任跨境法律服务业务项目负责人的业绩;
项目团队其他成员应不低2人:且都应取得专职律师执业资格证并经2024年或2025年度检审合格,律师执业经验不少于3年,均应具有至少一项法律尽调、法律顾问等服务经验业绩。
3.2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单信封形式)。
5.1获取方式为:自 2025 年6月14日00时00分至 ****00时00分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蜀道集采平台”)(https:****)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
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
5.2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 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宏达集团坦桑尼亚L M项目法律咨询服务(第二次)招标文件费(可以简写为“坦桑L M项目法律咨询服务(第二次)招标文件费”)。
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5.3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6.2投标文件的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6.3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成都市****40层蜀道集团招标管理服务中心开标室进行远程电子开标。
本次招标公告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上同时发布。
投标人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上述指定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下载过程中如有问题或疑问请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无任何问题,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回复,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8.1异议的提出: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异议”菜单提出。超出异议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在招标人点击唱标按钮后15分钟内在开标系统弹出的窗口中提出,否则视为无异议。
8.2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投标,数字认证、投标人注册和投标流程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下载专区操作手册进行下载。
如遇系统技术问题请联系:****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
邮政编码:610094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四川省武侯区****
邮政编码:610041
联 系 人:易先生
电 话:****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