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其他,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药材遴选配送企业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我部拟对以下品种药材进行采购,请各生产企业或全国总代理(进口品种)出具配送授权委托书指定配送企业参加投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军队规定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配送企业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非外资控股企业。 以上1-2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配送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同一药材品种的采购活动。配送企业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我单位采购活动的处罚。 4.配送企业需具备并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5.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配送企业需提供《保密承诺书》)。 6.配送企业未列入“军队采购网”失信名单和暂停名单(配送企业需提供承诺函)。 以上条件需同时满足。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 至 **** ,每天上午 00:00 至 12:59 ,下午 13:00 至 23:59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 上海 上海市 (三)申领方式:线上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无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 08:00 (二)投标截止时间:**** 08:00 (三)投标地点: 上海 上海市 (四)提交方式:配送企业在规定递交时间截止前现场递交密封响应文件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 08:00 (二)开标地点: 上海 上海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项目实施步骤 1.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遴选公告; 2.配送企业现场递交响应资料; 3.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结果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则签订采购合同。 二、递交材料要求 1.企业资质(以下纸质材料请制作目录按顺序装订): (1)首营资料:依次含配送企业《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非外资企业书面说明(格式自拟); (3)保密承诺书(附件1); (4)配送企业为军服务承诺书(附件2,我部将优选为军服务意愿高的药材配送企业,非必需材料); (5)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3); (6)未列入“军队采购网”失信名单及暂停名单承诺书(附件4)。 2.响应品种资料 药材配送企业区分2个药材响应目录(附件5:目录1、目录2)提交响应品种资料。其中,目录1中药材品种通过上海市阳光采购平台点配交易,目录2中药材品种通过线下交易。2个目录中含未限定规格或药材生产厂家的药材品种,药材配送企业可广泛征集对应品名药材响应资料。 (1)目录1(含1.1、1.2、1.3)药材品种响应方式:药材配送企业提供药材生产厂家开具的对应品种的药材配送授权书原件(附件6)及药材议价申请表(附件7,具体格式厂家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拟),其中进口、合资耗材在厂家无法开具配送授权书的情况下可提供药材购销协议书(有效期内)复印件; (2)目录2含(2.1、2.2、2.3)药材品种响应方式:药材配送企业提供对应品种的上海市公立医院中标结果证明材料(含价格)和药材购销协议书(有效期内)复印件。 上述资料各药材配送企业均可下载相应附件,并依次汇总为电子版材料(刻录于电子数据光盘)。同时,纸质材料均需加盖药品配送公司公章(鲜章),按顺序整理胶装成册,并制作目录,和光盘数据一并密封后递交(并加盖鲜章)。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