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条件 |
挂牌开始日期 | **** |
挂牌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 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不足(1)个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7)个周期 |
交易方式具体内容 | 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该受让方应按照项目挂牌公告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且交易价格不得低于项目挂牌公告挂牌底价;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由点击登录查看组织网络竞价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相关事宜另行通知。甲方同意按照乙方制定的网络竞价规则实施交易并确定受让方。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1.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付款(不低于成交价的30%)付至点击登录查看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剩余价款应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2.受让方支付首期价款后,点击登录查看有限公司出具交易凭证,并在收到转让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价款无息转付给转让方。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转让标的资产状况及所有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和评报字(2024)第BJV4028D002号《资产评估报告》,请意向受让方关注评估报告中重大特别事项提示。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为准,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作为任何依据保证。若现状与有关材料存有差异,差异部分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不得因此影响成交行为,亦不得因此调整成交价格。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意向受让方一经报名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则视为对挂牌标的现状及相关一切交易风险已充分知悉,并接受所有挂牌条件。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违约,否则,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转让方有权终结交易,并可重新挂牌处置标的。因受让方违约给转让方造成损失,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仍有权追偿。 3.本次转让标的所涉及土地使用权已办理不动产权证,其产权证号为赣(2024)井冈山市不动产权第****号,证载权利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商服用地,面积为52,000.00㎡,使用期限自****至****。 4.截至信息披露起始日,标的资产的产权清晰,未设定抵押权,租赁权,地役权和地上、地下权等他项权利。 5.标的资产为空地,根据评估报告,标的资产所处区域位于江西省井冈山市****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不涉及 4.【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5.【权属变更】 (1)本次转让标的涉及权属变更过户等手续须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办理,转让方仅协助提供本次转让标的权属变更过户所必须的法律文件和手续。(2)受让方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或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标的权属变更过户的一切责任、损失与风险均由受让方全部承担,并视为受让方违约,其所交纳的保证金(首期价款)将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终结交易,并重新挂牌处置标的。因违约给转让方造成损失,交易保证金在优先扣除交易机构交易服务费后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仍有权追偿。 6.【交易税费】 (1)变更过户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涉及税收的,按国家规定由转受双方分别承担。(2)本次转让交易服务费(含协议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并按以下标准收取:对符合受让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有且仅有一家的,按照《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产权交易服务收费等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发改收费[2017]922 号)规定标准的 50%收取协议交易服务费,最低不少于 450元;符合受让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受让方除协议交易服务费外还须承担竞价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按前述通知中竞价交易方式的标准减半收取,交易服务费最低不少于 1350 元。(3)费用承担方应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点击登录查看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7.【交付】本次转让标的于全部交易价款支付完毕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交付手续。转让方将标的交付给受让方,标的均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8.【报名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点击登录查看提交认可、接受转让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买资格。 9.【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点击登录查看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 |
处置方案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是否需要登记(资格)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300.000000万元。 |
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确认后交纳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不支持支付宝、微信转账) |
收款账号 | 收款单位:点击登录查看有限公司 账号:****011845 开户行:九江银行北京东路支行 |
处置方法 | 发生以下情形(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省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省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受让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受让申请的;(2)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 (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4)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5)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 (6)合同签订后,受让方阻碍合同生效的; (7)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 (8)受让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受让方交纳价款时,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全部首期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未支付完毕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利息按保证金账户所在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