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 移动医护数据传输专线服务费采购项目(第二次) | |||
项目类型 | 服务类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 | 某部 | 招标代理机构 | 点击登录查看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 询价 |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不缴纳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否 | |
监督机构 | 无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无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30.000000 | |
是否远程异地 | 否 | 招标组织形式 | 分散采购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移动医护数据传输专线服务费 |
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招标类别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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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 | 30.000000万元 | 服务 | 查看详情 |
标段名称: E********某部移动医护数据传输专线服务费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3-****33349J-****-099267-7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资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或情况说明)及附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军队和国家事业单位等无审计报告的单位,以上级部门批复的年度决算报告作为审计报告的替代,需提供相关批复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及网站查询截图]。 (五)未列入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军队物资采购黑名单。 (六)财务状况、银行信用、履约信誉良好。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标段内容: 移动医护数据传输专线服务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