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关于燕顺支行申请执行案件律师代理费用项目公开邀请公告
(招标编号: BOCYJ-PH-****)
项目所在地区: 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
一、招标条件
本点击登录查看关于燕顺支行申请执行案件律师代理费用项目公开邀请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4.65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点击登录查看现就燕顺支行对公普惠授信客户清收案件律师代理费用项目进行采购。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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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点击登录查看关于燕顺支行申请执行案件律师代理费用项目公开邀请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2.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我行要求。
- 3.供应商具有为我行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供应商近3年(****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具备金融机构法律服务相关诉讼经验且能够提供贷款不良资产清收风险代理胜诉成功案例。(供应商须如实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或最终用户盖章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如为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复印件,还须同时提供该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项下的最终用户盖章的订单复印件,或同时提供最终用户订货电子页面截图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中一般应包含合同或协议标的物、货物/服务名称、品牌/型号、数量、签订时间、合同或协议正文第一页等关键信息,如谈判小组认定提供材料不能完整覆盖上述信息,则可能被视为证明无效。合同或协议的买方必须为最终用户。)
- 5.供应商依法注册成立,具备国内司法机构颁发的通过年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 2.供应商须从采购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 3.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4.项目分包: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 6.截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7.供应商近3年(****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 8.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在总行集中采购业务"行贿人"及存在廉洁问题等不良行为供应商"负面名单"中,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 (1)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 (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 13.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 14.供应商未被宣告破产。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09时00分到****17时30分
获取方式: 电子邮件领取。邮件题目注明"领取燕顺支行申请对公普惠授信客户清收案件律师代理费用项目邀请文件"。请使用公司邮箱发送邮件到指定的邮箱****@bank-of-china.com,在邮件中附公司营业执照及介绍信或授权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并提供以下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职位(含所在部门)、联系电话(手机号码)、联系人的公司邮箱等信息,以便完成报名登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09时30分
递交方式: 河北省廊坊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09时30分
开标地点: 河北省廊坊市****
七、其他
点击登录查看现就燕顺支行对公普惠授信客户清收案件律师代理费用项目进行采购。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银行燕郊分行纪委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
联系人: 杨蕙瑄
电话: ****
电子邮件: ****@bank-of-china.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肖审 (签名) 行维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