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兵团第十四师援疆项目执行管理督导与绩效考核工作评估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TADZB-2025-06)
项目所在地区: 兵团,兵团十四师
一、招标条件
本2025年兵团第十四师援疆项目执行管理督导与绩效考核工作评估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00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通过进行专业技术咨询及项目日常督导检查等方式,开展援疆项目执行管理督导与绩效考核工作评估,协助做好援疆项目督促和管理。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5年兵团第十四师援疆项目执行管理督导与绩效考核工作评估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年兵团第十四师援疆项目执行管理督导与绩效考核工作评估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近段时间内(连续三个月、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的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开具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近段时间内(连续三个月、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新成立的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
4)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 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
7) 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8)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9) 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10时00分到****20时00分
获取方式: 线下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16时30分
递交方式: 新疆昆玉市****(点击登录查看)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16时30分
开标地点: 新疆昆玉市****(点击登录查看)
七、其他
服务需求: 通过进行专业技术咨询及项目日常督导检查等方式,开展援疆项目执行管理督导与绩效考核工作评估,协助做好援疆项目督促和管理。
报名资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近段时间内(连续三个月、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的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开具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近段时间内(连续三个月、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新成立的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
4)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 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
7) 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8)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9) 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新疆昆玉市****
联系人: 龚科长
电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新疆昆玉市****
联系人: 孟娜娜
电话: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娜(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