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号: | **** | 招标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我要报名 |
---|---|---|---|---|
报名起始时间: | **** 08: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 17:00:00 | |
标书发售开始时间: | **** 08:00:00 |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 | **** 17:00:00 | |
投标起始时间: | **** 17:01:00 | 投标截止时间: | **** 10:00:00 | |
开标时间: | **** 10:00:00 | 阶段: | 报名中 | |
标段数量: | 1 | |||
是否需要缴纳标书费: | 是 | 标书费金额(元): | 100 | |
是否需要缴纳投保金: | 是 | 投保金金额(元): | 20000 |
宁波海螺2025年下半年燃煤炉渣二次
采购招标公示
根据宁波海螺2025年下半年生产需求,海螺(浙江)控股有限公司现拟开展宁波海螺2025年下半年燃煤炉渣二次采购招标,为规范物资采购行为,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招标采购信息发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宁波海螺2025年下半年燃煤炉渣二次采购招标。
二、招标人:海螺(浙江)控股有限公司。
三、采购数量:24000吨
四、质量标准:LOSS≤8.0%,SO3≤3.0%,水分≤3.0%,f-CaO≤1.0%,Cl-≤0.06%,28天强度活性指标≥70.0%
五、合同有效期:****起至****止;
六、交货地点:宁波海螺厂内指定地点。
七、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及需提供材料:
(一)须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稳定的燃煤炉渣货源(招标人将对货源进行核实),须提供货源证明相关材料,要求追溯至生产燃煤炉渣源厂家。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燃煤炉渣经营资质。
3.存在股权关联的投标人原则上不得同时投标同一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未被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及其所属或管理企业列入封存供应商名单的。
5.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在海螺阳光智慧采购平台报名时,必须在“资格预审申请”页面中“申请说明”一栏中注明拟投标标段(例:宁波海螺燃煤炉渣);如投标人最终投标报价标段与资格审查通过投标标段不符的,超出资格审查通过标段的部分标段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机制,对投标报名单位开展资质预审,满足预审要求的单位可购买标书和投标,预审结果以海螺阳光智慧采购平台审核结果为准。
(二)需提交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电厂授权委托书或包销协议(贸易商/代理商提供);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与时提供);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参与时提供);
5.法人代表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报价原则:
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燃煤炉渣出厂价格、运输费用、物料转运过程中存在的损耗等不确定因素,风险自负。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限价。
九、公告发布媒介
凡符合以上条件者可在公示报名截止日(具体时间)前登录海螺阳光智慧采购平台(https:****。
十、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在****17:00前(逾期不予受理)登录招标公告发布媒介进行报名。
十、联系方式
1.招标单位业务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宋先生****;
2.招标监督部门:海螺水泥供应部尚先生,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