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龙海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运营采购项目 |
类型 | 文本通知 修改时间 终止开标 投标保证金 | ||||||||||||||||||||||||||||||||
标题 | 龙海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运营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 ||||||||||||||||||||||||||||||||
内容 | 龙海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运营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龙海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运营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修改 更正内容: 1、关于招标文件中的履约保证金更正为: 履约保证金:缴纳, 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年度金额为合同价(中标价)金额】的10.0% 说明:在签订合同前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以保函形式提交的以到达采购人签收时间为准。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及责任。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采购人因成交人不能完成其义务而造成的损失。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时间:项目运营期满后28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2、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和要求中“(二)本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1.22元/吨,556.00万元/年,供应商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更正为“本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1.22元/吨,556.00万元/年,供应商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本项目在投标文件报价时应填写单价金额和年度总价金额),视为无效报价。本项目最终结算时根据实际处理水量按单价结算。” 3、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和要求中“★(项号2)二、出水水质要求: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排放标准。(若有最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更正为“★(项号2)二、出水水质要求: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排放标准。” 4、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和要求中“四、其他事项→附件→考核内容→设备→巡检:“3、每日检查膜压力是否正常,是否需要进行膜清洗;4、定期进行膜清洗;”。 5、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报价部分)里的“开标(报价)一览表”和“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最高限价有误和格式有误,更正为: 开标(报价)一览表 公司名称: 包号:1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龙海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运营采购项目
备注:※本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1.22元/吨,556.00万元/年,供应商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本项目报价时应填写单价金额和年度总价金额),视为无效报价。本项目最终结算时根据实际处理水量按单价结算。 时间: 年 月 日 签章: 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 公司名称: 包号:1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龙海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运营采购项目
备注:※本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1.22元/吨,556.00万元/年,供应商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本项目报价时应填写单价金额和年度总价金额),视为无效报价。本项目最终结算时根据实际处理水量按单价结算。时间: 年 月 日 签章: ※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请各投标单位重新下载更正公告发布后的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漳州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漳州市****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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