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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 15:30:00
公告
公告标题:点击登录查看汉口历史风貌区****
公告内容: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汉口历史风貌区****包含汇通路、交易街、铭新街、黄石路四条市****
一、物资需求数量表
序号 | 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碎石 | 方 | 7500 |
注:表中数量均为暂定,实际结算数量以我方通知并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
二、交货时间:暂定****至****。
三、交货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四、履约担保
1.在签订合同前,乙方通过银行转账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暂定合同价款的2%作为第一阶段履约保证金(不超过100万元)。在甲方与乙方办理中期结算时,甲方扣留当期结算含税价款(扣除当期永久性扣款后)7%作为第二阶段履约保证金。
2.履约过程中乙方因承担违约责任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时,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应数额并不予返还。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①乙方不履行实质性的投标承诺(如有);
②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停止供应材料;
③乙方违约导致甲方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4.因乙方违约被扣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在10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未补足的甲方有权在当期材料结算款中扣缴补足,不足部分在下期结算中扣缴补足,直至补齐履约保证金。
五、质量要求
按照国家标准执行。若双方未明确质量标准,则乙方供应的材料应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业主要求中的较高标准执行。
六、计量方式
材料数量以甲方施工现场验收的数量为准。
七、结算、付款方式
1.支付方式:
□先款后货 □结算后30日内付款
□结算后60日内付款 √结算后180日内付款
√使用供应链金融产品
2.本合同的付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支票、银行转账、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等。采用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等方式支付的,在票据有效期内,如乙方提前兑付,所产生的贴息、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甲方自结算款项达到5万元时开始向乙方支付,在办理结算过程中,保持该固定额款项不予支付,供货结束时将该固定额款项一次性支付。在约定的前提下,甲方在收到乙方当期结算发票后,180日内支付本期结算含税价款的93%。(7%作为履约保证金扣除)
4.乙方供货完毕且办理完最终结算后,甲乙双方签订《物资结算协议》,总含税价款3%的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甲方在60日内返还乙方剩余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5.本合同质量保证期满,乙方提交质量保证金返还申请,甲方扣除本合同约定的相应款项,在收到乙方收款收据后60日内返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八、联系方式
询价人:点击登录查看汉口历史风貌区****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监督机构:点击登录查看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法务纪检部
监督电话:****转6691
附件列表
序号 | 附件名称 | 附件说明 |
---|---|---|
1 | 4条道路询价函-碎石.doc |
物资信息
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设备物资说明 | 数量 | 单位 |
---|---|---|---|---|
1 | 碎石 石灰岩 10-20mm | 7500.**** | 立方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