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会计档案项目,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公司”或“川仪股份”),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拟采用公开招标进行系统实施服务方的确定,现公开邀请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服务范围:点击登录查看及下属分子公司。
2.2招标范围:
投标人应依据《第五章 技术要求》中的要求,建设电子会计档案项目,提供满足技术要求的产品项目,并提供调研、诊断、方案设计、系统开发、功能验证测试以及达到项目验收标准的所有相关服务。内容详见《第五章 技术要求》。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电子会计档案项目。
2.3时限要求:合同签订后,270天内完成项目验收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2)提供至少1个近三年且合同金额50万以上的电子会计档案项目合同,应包含合同金额页、签署页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3)投标单位应提供原厂商授权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4)投标人无违法违纪诉讼行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失信(自查,提供带“信用中国”字样底纹的完整下载版并加盖鲜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从****至****(北京时间)在点击登录查看管理与信息化部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4.3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17时(北京时间)前向点击登录查看提出,超过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再受理投标疑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09时(北京时间),地点:重庆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s://www./)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重庆市****
联 系 人: 点击登录查看 杨志敏
电 话:**** ****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