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航新能源客车(10-16座)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关于国航新能源客车(10-16座)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国航新能源客车(10-16座)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国航新能源客车(10-16座)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资金来源: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 1.采购内容与数量:纯电动客车(10-16座),3台
2.主要参数:
(1)车辆类型:纯电动客车(非公交版);
(2)车辆长度:≤6米;
(3)车辆高度:≤3米;
(4)电池类型:采用磷酸铁锂动力电池;
(5)动力电池总储电量:≥90kWh;
(6)续航里程:≥300公里;
(7)额定载客(含驾驶员):10-16人。
3.交付地点:北京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 |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 |
(四)供应商应为所投车辆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同品牌的产品仅能有一家供应商参与竞争。 | |
(五)供应商所投车型应满足本项目基本采购需求,并已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录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http:****。 | |
(六)供应商拟投车型应在****至报名截止时间,有过实际市场销售业绩。 | |
(七)自****至报名截止时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 |
(八)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 |
(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 |
(十)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1.填写并盖章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 |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 |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 |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声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 |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 |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 |
7.****至****期间,任意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说明文件,格式自拟)(加盖企业公章)。 | |
8.企业2022、2023、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应包含《审计报告》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加盖企业公章)。 | |
9.如为车辆制造商,请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格式自拟,加盖企业公章);如为授权代理商,请提供车辆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格式见附件)。 | |
10.拟投车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http:****)。 | |
11.供应商拟投车型生产商出具的****至报名截止时间期间的实际销售业绩清单(清单应至少体现车辆型号、数量、客户名称、合同签订时间等关键内容,格式自拟,加盖生产商公章)。 | |
12.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 |
13.提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清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 |
14.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二)请供应商认真阅读《关于“不良行为供应商”的须知》,以规范参与采购活动的各种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