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东城安置区9#-15#楼及配套商业区、幼儿园建设项目水泥砂浆地面、瓷砖铺贴用
砂供应商采购 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 十堰市东城安置区9#-15#楼及配套商业区、幼儿园建设项目水泥砂浆地面、瓷砖铺贴用砂供应商采购 已具备采购
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十堰市东城安置区9#-15#楼及配套商业区、幼儿园建设项目水泥砂浆地面、瓷砖铺贴用砂供应商采
购;
1.2采购人:
点击登录查看;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4采购项目概况:十堰市东城安置区9#-15#楼及配套商业区、幼儿园建设项目水泥砂浆地面、瓷砖铺贴用砂供应商采
购,本工程建设规模由9#-15#楼(9#、10#、11#、12#、13#、15#)及配套商业区、幼儿园组成,本项目总建筑面积
约107647.88平方米(其中地上88041.02平方米,地下19606.86平方米),本次采购本项目的水泥砂浆地面、瓷砖铺贴用砂供应
商;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47290 元;
1.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þ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十堰市东城安置区9#-15#楼及配套商业区、幼儿园建设项目水泥砂浆地面、瓷砖铺贴用砂采购,暂估
量:砂(天然中粗砂)1100立方米;
2.2标段划分:该项目不分标段 ;
2.3交货期: 根据项目进度要求,及时进场材料,不耽误工程进度施工。本水泥砂浆地面、瓷砖铺贴用砂采购供应服务工
期按总包合同工期计算;
2.4交货地点: 十堰市茅箭区东城开发区东益大道与和谐大道交叉口;
2.5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符合国家和行业合格标准及采购人的技术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
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
þ无
3.1.3财务要求:
þ无
3.1.4业绩要求:
þ无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
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
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
在的其他情形;
3.1.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无 ;
3.1.7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法定代
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活动。
3.2本次采购活动 不接受 联合体。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 .1 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者,应当在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下同)(网址:http://
www.ltzxgl.com.cn)进行注册登记。
4 .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 年 6 月 15 日至 2025 年 6 月 17 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会
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所申请标段缴费并下载询比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采购平台”—服务专区—注册指南—采购
(招标)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询比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电子采购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 .3询比采购文件每个标段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 年 6 月 20 日 15 时 00 分。
5.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选择相应标段将电子响应文件上
传。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
(网址:http:// www.ltzxgl.com.cn)上发布。
7、其他
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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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十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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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2025年 6 月 15 日
附件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