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 |
1. 项目概述 | |
1.1 出租方: 点击登录查看 | |
1.2 标的名称: 南京南部新城丽笙酒店地下一层健身中心及泳池 | |
1.3 挂牌起止日期: | ****-**** |
1.4 接受报名时间: 挂牌期限内(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 |
1.5 交易方式: | |
挂牌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按公告要求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出租;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由出租方采取综合评议方式确定承租方(相关资料请与出租方联系人联系)。 | |
2.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 |
2.1 坐落位置: 南京市秦淮区南部新城会展中心地块中芬中心2栋酒店下方负一层健身中心及游泳池 | |
2.2 有无房产证: 有 | |
2.3 建筑面积(㎡): 990.00(以实际可租赁面积为准) | |
2.4 建筑年代: 2025年 | |
2.5 出租用途: 商业 | |
2.6 附属设施: 无 | |
2.7 招租业态: 健身中心、游泳馆。 | |
2.8 其他说明: | |
(1)楼层:一层 (2)装修程度:简装 (3)目前租赁状态:空置 | |
3. 出租价格及租金支付要求 | |
3.1 租金价格(万元/年): 21.8400 | |
3.2 租期(月): 60个月 (无免租期) | |
3.3 租金支付期限方式: 半年付 (先付后用) | |
3.4 租赁押金(万元):6个月的成交年租金 | |
4. 对承租方的要求: | |
(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 (2)本标的出租业态仅限于经营健身中心、游泳馆,不得用作对外服务的窗口,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从事保险、培训行业或其他可能影响酒店整体使用形象的行业。 (3)意向承租方须有不少于3年的经营品牌健身中心及游泳馆的经验,该品牌的健身中心及游泳馆门店在全国范围内不少于3家,且每个门店的面积均不少于1000平方米。 (4)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整体转租,分租,不得用于非法业务,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信用中国”平台中没有不良记录。 (6)不接受联合体登记,本标的主体必须为单一法人实体。 | |
5. 其他要求: | |
(1)租金增长方式:前两年不变,第3年在上一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11%。后两年在第3年基础上保持不变。 (2)承租方须在确定承租资格次日起90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3)本标的承租期间,房屋装修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负责在合同到期后将房屋恢复至交付时的原始状态。本标的不含水、电、燃气、空调、物业、保险费等其他费用。 (4)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内需自行进行现场勘查和充分了解,确认并知悉房屋现状,对公告信息认可。未进行实地勘查的意向承租方视为对出租标的现状确认,责任自负。 (5)如遇国家政策、规划调整需对租赁房产进行拆除及出租方主管部门对租赁房产进行调整,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提前终止合同,对此,承租方无权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6)本次出租标的为整体出租,不拆零。 | |
6. 其他说明 | |
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房产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 |
7. 出租方联系方式 | |
联系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 |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地址: 秦淮区**** | |
8. 接受投诉的单位和联系电话 | |
联系单位:南京市南部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联系人:魏工 | |
联系电话:**** | |
附件 |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