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施工供应商框架入围项目谈判公告
关于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施工供应商框架入围项目谈判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施工供应商框架入围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施工供应商框架入围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资金来源:自筹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1.项目内容: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万元(含)--400万元(不含)人民币的工程项目(含大修及日常维修项目、机电安装项目)。组织完成施工工作,满足建设方及需求部门的要求及使用需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标准、规范。
2.服务地域:北京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 |
(二)具备有效期内的三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 |
(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声明格式自拟)。 | |
(四)近三年(****至响应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 |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
(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
(七)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 |
(八)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 |
(九)未被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列入不良行为供应商、黑名单供应商和禁止交易企业名单,不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淘汰供应商禁用期、不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处罚期和处罚范围,未在不良行为供应商或黑名单供应商取证核查期间。 | |
(十) 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十二)本项目择优选择供应商,择优标准:本项目将选定不少于10名、不超过15名符合资质要求的报名供应商作为备选供应商。若符合报名要求的供应商不超过15名(含),则全部成为备选供应商;如符合报名要求的供应商超过15名,采购人将组织资格审核,对报名供应商的企业综合实力,财务状况,业绩匹配度(服务范围、数量等)等方面进行评分并排序。排名前15名(含)的供应商成为采购项目的备选供应商。经核实如有供应商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时,排名靠前的供应商保留,排名靠后的淘汰,并由后续供应商按排名先后递补。 |
1.填写并盖章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 |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 |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 |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声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 |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 |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 |
7.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声明格式自拟) | |
8.近三年(****至响应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合同主体、金额、期限、订立时间、服务内容等。)(首都机场驻场单位的业绩优先,本文件所指的北京首都机场驻场单位,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单位:首都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首都机场临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首都机场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金飞民航经济发展中心、北京首都机场航空安保有限公司、首都机场集团设备运维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首都机场动力能源有限公司、首都机场集团商务航空管理有限公司、首都机场集团科技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首都机场商贸有限公司、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北京首都机场旅业有限公司、北京首都机场餐饮发展有限公司、北京空港花园酒店、北京首都机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首都空港贵宾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首都机场空港物业管理中心、中航鑫港担保有限公司、首都机场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北京首都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首都公务机有限公司、北京博维航空设施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民航机场巴士有限公司、北京空港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点击登录查看、北京凤凰航空实业有限公司、北京飞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国航航空服务有限公司、北京空港配餐有限公司、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航空食品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器材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航空器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油料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集团旅业有限公司、国航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机场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首都机场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机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北京市**** | |
9.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缴纳证明) | |
10.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 |
11.响应截止时间前15天内的“信用中国”(https:****://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信息记录的截图 | |
12.企业资质情况,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https:**** | |
13.北京首都机场隔离区人员证件、工具携带证、车辆证件(如有) |
1.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2.每份报名材料涉及多页的须在首页及骑缝处加盖公章,且文件中明确签字盖章的位置签字及加盖公章,并扫描
为PDF格式。
3.我司将对报名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核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4.中航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分类、黑名单供应商界定及处理措施详见公告附件。
5.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或利益相关者认为本项目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于公告截止日前向项目联系
人提出质疑。质疑须实名制,并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联系方式,详见公告质疑联系渠道。
6.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应当包括下
列内容:
(1)质疑人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2)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和编号;
(3)被质疑人及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全称;
(4)质疑的具体事项,包括请求及主张、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
(5)有效、合法的证据材料及正当合法的来源渠道说明;
(6)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手机、座机、传真);
(7)提出质疑的日期;
(8)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