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人民检察院清风苑检察办案中心改造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
一、招标条件
本徐州市人民检察院清风苑检察办案中心改造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规模:23万元,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徐州市人民检察院清风苑检察办案中心改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徐州市人民检察院清风苑检察办案中心改造:
现场审核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09:00到**** 17:00
获取方式:获取时间:****至****,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2)报名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项目名称、联系方式);3)获取招标文件汇款截图;如报名资料提供不全,其报名将被拒绝。报名资料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由授权委托人至现场报名购买磋商文件(如不能至现场请将相关报名资料电子文档发至****@qq.com邮箱)。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2、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账号:****11711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行政区支行
注:汇款时需备注“项目简称+公司简称+标书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14:30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14:30
开标地点:徐州市****开标室
七、其他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徐州市人民检察院清风苑检察办案中心改造
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工期:30日历天。
2、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3、其他补充事宜:
(一)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质疑。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接收人:王游游 联系电话:****
地址:徐州市****
(二)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终止磋商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江苏省徐州市****
联 系 人: 田博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江苏省徐州市****
联 系 人: 王游游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