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转让底价: 57,085.500000万元
标的所在地区: 云南省 大理白族自治州 大理市
资产类别: 不动产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
交易机构
业务负责人:刘晓宁 联系电话:****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 大理海湾国际酒店 |
资产类别 | 不动产 | 不动产登记证号 | 云(2019)大理市不动产权第****号、第****号、第 ****号、第 ****号 |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71376.46 |
标的基本信息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 无 | |||||||||||
重要信息披露 | 无 | |||||||||||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转让标的资产为大理海湾国际酒店,该标的资产于****竣工,为钢混结构,钢筋砼梁、墙、板、柱。该标的资产建筑面积共计71,376.46平方米,总层数共计25层(地下1层,地上25层),分为主楼及裙楼。主楼主要为酒店用房兼部分商业用房,裙楼主要为商业用房。地下一层为地下车位、机房及临时办公室等。 2、转让价格不含增值税,标的资产过户所产生的增值税由受让方承担;所产生的除增值税以外的相关税、费等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3、本次转让标的资产中部分为云南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使用中,使用面积总计17643平米。经了解,原租赁合同于2023年3月到期后,双方即进行了续签商议。截止目前双方未正式签订租赁协议,仍在针对租赁事项进行商议中。 除上述事项外,标的资产大理海湾国际酒店剩余房地产均处于闲置中,企业日常维护。不动产在启用过程中其房屋建筑物必备的附属设备设施可能存在的检修或是大修情况。 4、本次转让标的资产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事项。 5、自交付或视为完成交付之日起,受让方对标的资产行使所有的权力和义务,应承担起标的资产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各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用的支付和房屋灭失毁损的风险承担。 6、其他详见上海联交所备查文件。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注册地(住所) | 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欧洲路与郑州****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中央企业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下,在信息披露期满之前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到点击登录查看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该交易保证金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上海联交所网络报价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 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产权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点击登录查看指定账户,并同意点击登录查看出具交易凭证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可以以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依法依规向竞买人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上海联交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关规则处理。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受让方资格条件应符合国家及地方关于购房资格的规定。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构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参与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意向受让方竞拍成功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止受让后的交易行为,也不得更换受让方主体,否则受让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 6、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转让资产清单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7、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以下事项: (1)我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产权转让公告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标的资产全部尽职调查,并接受该标的资产一切现状; (2)我方已充分了解标的资产瑕疵,同意以标的资产展示的现状受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为由退回标的资产; (3)我方同意标的资产过户所产生的增值税由受让方承担;所产生的除增值税以外的相关税、费等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8、受让方须按上海联交所不动产收费标准支付交易服务费。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15,000.000000万元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 20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展示时间 | 挂牌公告期内 |
展示地点 | 标的所在地 |
联系人 | 乔先生 |
联系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