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号: | **** | 工程名称: | 万源市****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勘察设计 |
代理机构名称: | 建设单位: | ||
澄清内容: 万源市**** 致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达州市**** 第一章 招标公告9.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令第23号修改)、《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川交发〔2019〕32号)的规定接受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修改为:行政监督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令第23号修改)、《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川交规【2024】7 号)的规定接受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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