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沈抚示范区规划设计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更正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更正日期:****09时16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3.开标时可远程解密或现场解密,如选择现场解密,各供应商需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提前下载好所需插件)及CA数字证书等电子设备至开标现场,现场进行Ukey登录报价解密等相关操作。 4.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如因供应商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完成报价解密,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如因辽宁政府采购网网络原因或系统故障,将合理延长报价解密时间。 5.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地 址: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鹏飞、韩金荣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