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广丰区白鹤畈汽车站门口2处商铺招租(五年)(2) |
标的名称: | 上饶市**** 上饶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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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所在地区: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 | 经济类型: | 所属行业: | 注册资本: 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职工人数: 人,其中,在编: 人,在岗: 人,需安置: 人。 | |
资产状况: | 以下数据出自评估报告数据,评估基准日: | 资产总额: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 万元,流动资产: 万元,无形资产: 万元,其它资产: 万元 | 负债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报表日期:,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 万元,负债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营业收入: 万元,利润总额: 万元,净利润: 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项目简介: | 详见以下明细。 【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账号:****016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上饶市****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公告期间,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拍卖成交后,不论标的面积增多或减少,均不影响成交及成交价格。 3.招租期限:5年,自标的交付时开始计算。 4.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按照最终竞得价缴纳租金,租金缴纳方式为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租赁押金为三个月的房租,同第一次的房租一起交纳,每年为一次缴纳期,提前一个月交纳下一次租金。 5.竞租成功后,承租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否则按违约处理。 6.竞租成功后,标的房产由招租方按现状交付给承租方(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7.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标的房产结构。如需调整布局,须征得招租方同意后方可实施;承租方投入的装修和相关设施、设备应满足消防等相关管理部门要求,且因此产生的费用及安全事故均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8.租赁期间,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民事、刑事以及安全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应当缴交的各项相关税、费自理,与招租方无关。 9.租赁期间,承租方须按国家规定合法经营。经营项目所需相关证照(消防安全合格证、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由承租方按照国家规定自行办理,费用自理。 10.租赁期间,承租方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消防治安安全等工作。 11.租赁期满或承租方不经营时,原租赁合同自动解除,承租方可将移动财产带走,但不得随意拆除标的房产装修,遗留装修归招租方所有,招租方对承租方不作任何形式的补偿。 12.房屋租赁期间,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招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标的房产,已收取租金和租赁押金不退。 (1)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2)损坏承租房屋,在招租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3)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4)利用承租房屋,设立抵押、担保、转让。 13.标的由招租方交付给承租方,拍卖公司及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负责标的交付。 |
| 1.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 | 增资扩股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招租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招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招租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招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承租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且报名,则不成交;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且报名,则采取无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5.【合同签订时间】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 5 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6.【交易税费】 (1)本次招租所涉及的税赋:按政府相关规定各自负责缴纳;交易服务费承担:由 承租人 承担;依《拍卖法》规则,拍卖佣金由 招租方、承租方各自承担。 (2)费用承担方应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7.【交付】合同签订之日起_5__个工作日内,招租方将标的交付给承租方,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8.【报名登记】 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期内,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 报名登记截止时间:****17时 9.【拍卖手续办理】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江西佳禾拍卖公司完成参加竞拍的手续办理,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拍资格。 详情咨询:江西佳禾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程**** 李**** 10.【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账号:****016 11.【拍卖时间与地点】 拍卖时间:****16时 拍卖地点:上饶市**** | |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一年为一个缴纳期,承租方应于交易成交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价款及租赁押金付至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 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招租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价款及租赁押金无息转付给招租方。 2、保证金处置方式: 发生以下情形(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承租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承租申请的;(2)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3)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招租方合法权益的;(4)意向承租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招租方的商业秘密,侵害招租方合法权益的;(5)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6)合同签订后,承租方阻碍合同生效的;(7)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8)承租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 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
联系方式: | 详情咨询:江西佳禾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程**** 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