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清丰县引黄调蓄工程 | ||
投资项目代码 | ****-04-01-953249 | ||
项目编号 | **** | 招标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交易分类 | 工程建设-水利工程 | 行政监管单位 | 清丰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 09:46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丰县****点击登录查看。因原中标单位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根据清丰县****点击登录查看要求,现进行重新招标。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点击登录查看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清丰县引黄调蓄工程;
2.2、项目编号:HNTCPY-2025-001;
2.3、建设地址:清丰县****
2.4、工程规模:主要建设调蓄水库 1 座(不含土方开挖外调),取水泵站 1 座,输配水管线 1 项。主要包括引水建筑物、调蓄水库、退水建筑物、取水泵站及管网工程。
2.5、项目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招标项目估算额度10528万元 资金来源: 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7、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在施工期间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等以及项目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结束、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8、工期要求:360日历天;
2.9、质量标准:
勘察设计达到国家及地方现行设计规范、政策性要求,施工质量合格;
2.10、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人员要求:①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设计负责人须水利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专业)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本工程施工期间,不得承担其他项目建设管理工作。②拟派管理人员应有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或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并具有有效的相关专业岗位证书;③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④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职务,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供的不予认可;⑤以上人员均应为本单位人员,且与本企业签订有劳动合同关系,已缴纳社会保险,并提供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3.3、投标人和投标相关执(从)业人员、授权委托人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截图)。
3.4、财务要求:企业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新成立企业不足的按已有年份计算)。
3.5、信誉要求:对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 ” 失信被执行人的、“ 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被列入“ 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栏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列入 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用河南(https:**** 加盖单位公章)
3.6、业绩要求:投标人****以来承接过类似项目一项(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均可,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查询网址,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7、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 3 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各方必须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职责,明确联合体的授权代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8、 其他要求: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三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双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②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附于投标文件中;
③联合体双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三个或三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双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⑤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双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⑥联合体投标的,应以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⑦联合体投标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说明外,投标人均指联合体牵头人。
本次投标盖章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签署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的获取方法
4.1、本项目采取直接下载招标文件,请投标申请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下载招 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本次招标项目澄清、补充、修改、答疑、延期等情况,招标人均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 ”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潜在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公告为准,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 年 07月 07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5.3、本次交易项目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文件的获 取、投标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答疑、结果公示实行全程电子化。
5.4、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 .GEF 格式), 电子投标文件在 网上进行上传。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投标人(供应商)登陆交易平台后,将已 固化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上递交的方式在投标专区自行递交,并确保递交成功 (为保证文件正常递交,请投标人错峰上传,投标文件制作详细操作可参阅“濮阳市公 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
5.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自行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诚信库内添加并提交发布相关的资质、业绩、人员等内容,以便评委会查看核对。
5.6、本次交易项目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各投标人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 络畅通,能够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注:使用 IE11 浏览器)。登录交易平台,参加网上开标。各投标人需通过网络密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 程,所有交易环节材料均依据电子文件为准。远程解密时间: 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开 标时间始 30 分钟结束),由于投标人错过解密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责 任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请谅解。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的方式。
6.2、投标保证金金额:30 万元整;
6.3、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开具时间及方式:
①开具截至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5 年 07月 07 日(填开标当天日期)10:00:00 时截止(以保函实际开具成功时间为准)。
②开具方式: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
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开具投标保函/保证保险”,根据操作 要求进行办理,办理保函后,将保函编制到投标文件中。
6.4、银行汇款缴纳时间及方式: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
银行账号:在所投标段下自行获取
行号:****
注:保证金账户由银行账号池提供,且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获取的账号均不会相同,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若出现多个投标人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或多个保证金由同一基本账号转出均按无效处理。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濮阳市水利局》和《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上发布。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清丰县企业服务中心4楼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鹤壁市****
联系人:程相佗
电 话:****
监督机构:清丰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监督机构办公地址:清丰县****
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发布人: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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