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
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 10:01:54
补遗公告
公告标题:六安市****
公告内容:
依据有关规定“招标公告的公告时间不得少于5日;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不少于5日;招标文件开始发售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少于7日”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开始时间****18:00,结束时间****18:00变更为招标公告日期开始时间****12:00,结束时间****12:00;售标开始时间****18:00,售标结束时间****10:00变更为售标开始时间****12:00,售标结束时间****12:00。
附件列表
序号 | 附件名称 | 附件说明 | 操作 |
---|---|---|---|
1 | 六安市****.pdf | 下载 预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