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2025年下半年零星维修(项目编号:****)已按工程建设项目有关规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某部,建设资金来自后勤经费、其他收益。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总投资约101.3万元
2.3计划工期:****至****
2.4招标范围:①建(构)筑外立面、外墙保温、门窗、防水、室内墙地面、吊顶、水电暖设施等维(抢)修;②挡土墙、围墙、道路等基础设施及室外水电暖设施等维(抢)修;③零星基础设施改造等。选定1家供应商作为下半年零星维修的入围供应商,承担下半年招标人委托的单项零星项目。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3.1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具备承担上述项目施工能力,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3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2022、2023、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报表附注)财务状况良好,基本账户目前未处于冻结状态,企业财务不允许资不抵债。
3.4信誉要求:“军队采购网”中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和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信用中国”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未列入军队建设黑名单(以建设单位提供的黑名单为准)。提供以上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时间范围为招标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时间点。
3.5项目经理资格:①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复印件;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复印件;③提供2025年以来近4个月由投标供应商连续缴纳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④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及任何职务,提供承诺书。截至投标截止前担任在建工程项目经理的,如有项目变更的,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建设部门批准并附上证明材料复印件;⑤项目经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未被列入黑名单或失信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6项目管理机构:除项目经理外还应当设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施工员、造价人员、资料员、保密员岗位。①详细列明以上人员姓名、从业资格(提供人员的岗位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保密员除外)、专业等信息;②提供安全员C证等相关人员从业资格证书(保密员除外);③提供以上人员2025年以来近4个月由投标供应商连续缴纳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对非主体、非关键部位,且投标人资质无法承揽的部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以分包,但必须经招标人批准,且分包人应具有相应专业资质,并签订保密协议书。
3.8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否则相关投标人及其投标文件均无效。(2)投标时提供近1年(2024年6月(含)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至****,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北京时间)进行申请。
4.2 申领地点:电子邮箱获取
4.3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3.4信誉要求 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qq.com。
4.5 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
5.1 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9时00分,
5.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9时30分,
5.3 投标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具体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4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1 开标时间:****9时30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6.2 开标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具体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建设单位:某部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张女士
电 话:**** ****
邮 箱:****@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