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点击登录查看110便民警务站迁建及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已由尼发改字〔2025]24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本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内容及规模:迁址重建人民路警务站、尚日路警务站和幸福路警务站及配套附属工程,迁建面积约 338.79 m2,配套强弱电、通风、地暖和给排水等工程,附属工程为场地硬化及绿化工程。迁址改造塔荣警务站,迁址改造面积约822.03m2,配套强弱电、通风、地暖和给排水等工程,附属工程为场地硬化及绿化工程。
2.2工作内容:包含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有内容。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4 建设地点:尼木县;
2.5 工期:15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过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3业绩要求:近年(****起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
3.4信誉要求:近三年企业信誉良好,没有处于不良记录公示期内且无禁止投标的企业可参与项目投标;以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内,提供以上相关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5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6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并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7 投标人须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完成企业信息报送,资质状态为资质正常。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时至13:00 时,下午 15:30 时至 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为本公司人员)按本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原件备查)资料胶装成册领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10时30分,地点为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浙商国际写字楼9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拉萨市****
联 系 人: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浙商国际写字楼9层
联 系 人:冯女士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