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名称 | 海口市****168-3号四层别墅及分摊土地整体转让 | ||||||||||
项目 编号 | ****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挂牌10个工作日 | ||||||||
挂牌起 始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标的简况 | |||||||||||
标的 坐落 | 海口市****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建筑面积/土地面积(㎡) | 权证编号 | 用途 | 挂牌价格(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
1 | 海口市****168-3号四层别墅及分摊土地整体转让 | 1124.07/ 2515.01 | 无房产证, 土地证编号:海口市**** | 城镇住宅用地 | 2200.00 | 660.00 | |||||
标的情况 | 标的房产位于海口市****168-3号,东至空地,西至上丹烧烤园,北至住宅,南至上丹路,南北朝向,所在区域商住聚集度良好,商服设施及等级配套效率较好,位置良好,详情详见《房地产估价报告》。 | ||||||||||
特别告知 | 1、标的房产系涉案资产,暂未办理房产证。****转让方购得该标的房产,至今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2、转让方原企业名称为海口海旅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已变更为点击登录查看。 3、标的房产所占土地的土地权利性质为划拨,规划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土地登记信息查询情况说明》土地面积分别为1145.64㎡、1268.68㎡,合计为2414.32㎡,未办理变更,权利人为数人。 4、基于土地使用现状,本次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采用(海资规登记([2022]832号)文件载明的2515.01㎡进行。其中,2414.32㎡(分别为1145.64㎡、1268.68㎡)为有证面积,现土地证编号:海口市**** 5、转让标的按现状转让,使用现状、实物与资产存在个别误差不影响交易及交易价格。本项目挂牌公告期即为意向受让方的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6、本公告关于标的的图片及文字描述仅供参考,以现场勘验及实际情况为准。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海南产交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标的详细资料可到海南产交所查阅,也可联系转让方查阅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估价报告等资料。 | ||||||||||
评估 情况 | 评估价 | 详见评估报告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机构 | 海南众信资产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4001B 注册地:海南省海口市**** 法定代表人:黄俊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批复文号:旅文集团董决字〔2025〕第8号 内部决策文件: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海口市旅游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报名须缴纳保证金见上表,公告期内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为受让方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若10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者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未付清房款或首期付款的,视为违约,所交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2、成交后,受让方负责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房产登记及土地过户等相关手续。办理房产登记及土地过户等相关手续中涉及的土地出让金由转让方承担,其余发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调规变性费、增值税、城市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等其他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3、成交后,房屋在交付受让方之前所拖欠的相关税、费及物业、水电费等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受让方之日起由受让方承担。 4、房屋的清场由转让方负责。 5、标的物按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对标的房产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房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的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房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房产,房产面积及土地使用权面积误差不影响交易价格。 6、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产权交易合同》执行。 | ||||||||||
标的 交割 | 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协助,同时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 1、保证金(详见上表)必须在公告期内交纳到如下账户,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17:00(以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 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2、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①采用一次性支付方式:受让方应在《房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含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转让部分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②采用按揭方式: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成交价款的30%,并在《房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首期款(含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转为部分成交价款)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剩余款项采用按揭支付。在受让方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土地使用权面积2414.32平方米及建筑面积1124.07平方米)且其成为登记产权人之日起1个月内,受让方将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到转让方指定账户。若首付款及银行贷款之和不足以支付全部交易价款的,受让方应在成为登记产权人之日起1个月内,将交易价款的不足部分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逾期支付交易价款的,每逾期一日,转让方将按购买房产总价的万分之五收取违约金,若逾期超过3个月的,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另行处置,受让方应承担给转让方造成的所有损失。若首付款及银行贷款之和超过成交总价,甲方应在1个月内将超额部分无息退还给乙方。 | ||||||||||
竞价 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2.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该竞价系统不支持同一个账号同时登录多台设备竞价,请勿执行与竞价过程无关的操作。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现场 展示 | 公告期间 | ||||||||||
报名 时间 | ****至 **** | ||||||||||
报名 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购房资格码; 6.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后,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将用于交易服务费和成交价款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保证金将于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则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6)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服务费 | 受让方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按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缴纳。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 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海口市****168-3号四层别墅及分摊土地整体转让 | 6月12日9:00 | 7月10日 9:00 | 10000元 | 120秒 | ||||||
附件 下载 | |||||||||||
咨询 电话 | 项目咨询及报名咨询:交易二部李女士 **** 陈先生****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 | ||||||||||
单位 地址 | 1、公司本部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 2、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窗口: 海口市**** 3、点击登录查看6号窗口: 三亚市**** | ||||||||||
其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