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东部新区****
补遗文件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成都东部新区****”进行补遗澄清通知如下,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次通知为准。
1、招标公告1.1内容中:“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修改为: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资金来源)”。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1资金来源及比例内容中:“资金来源:政府投资修改为:资金来源: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1分包内容中:√不允许”修改为:“√允许,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作调整,请各位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潜在投标人未自行下载本工程所有补遗或答疑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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