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东宁市****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东宁市****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为东宁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东宁市****
2.2建设地点:东宁市****
2.3建设内容:建国路(转盘道至馨苑桥)道路、规划一路(民益街-团结路)道路,其中:
建国路(转盘道至馨苑桥)道路建设内容为:道路全长 1042.706米,起点位于馨苑桥路口,终点位于转盘路路口。道路工程25562.7平方米.
规划一路(民益街-团结路)道路建设内容为:道路全长430.331米,起点位于团结路路口,终点位于黄松东路路口。道路恢复136.25平方米,新建道路工程 5416.95 平方米,人行道工程 120平方米,污水工程402m,绿化工程1899.57平方米,路灯32 盏。
2.4计划工期:169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注: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5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以最终实际发生为准。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不允许兼投兼中。
2.8本标段招标控制价:****.48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
3.2项目管理机构:
3.2.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员工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承担其他在建项目。如使用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参与本项目投标,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中标后如发现或被举报查实该注册建造师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企业的中标资格 。
(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2025年03月-2025年05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的社保证明,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帐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以便招标人在开标现场核查社保的真实有效性。)
3.2.2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和管理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
3.3财务要求:
①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用于生产的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良好,有足够满足本项目施工组织需求的流动资金。
②2022年--2024 年度的资产负债情况,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企业成立日期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算起)。
3.4 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信用良好,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以及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②投标人近三年不得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并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网查询,承诺不得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规定,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17时00分至****17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潜在投标人在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投标业务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开标时间起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09 时00分;
6.3开标地点: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上发布。
9.其他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东宁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东宁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牡丹江市****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