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人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二、 采购项目名称:瓦房店市人民法院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三、 采购项目编号:****
四、 采购内容:
瓦房店市人民法院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瓦房店市人民法院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点击登录查看获取招标文件,并于7月7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瓦房店市人民法院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20000元
最高限价:120000 元(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供货。
二、招标内容:采购执法执勤用车1辆(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注:1、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注:截至开标时间止,在开标现场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辽宁)”网站(http:****://credit.dl.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6月17日起至6月23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101室(瓦房店市****
方式:1、供应商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上述材料加盖公章),到点击登录查看递交报名材料,经资格初审(仅限于购买采购文件)合格后可购买采购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小组审议结果为准。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7月7日13:30时(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7月7日13:30时(北京时间)
(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102室(地址:瓦房店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招 标 人:瓦房店市人民法院
电 话:****
地 址:瓦房店市****
九、招标代理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 系 人:郭工
电 话:****
地 址:瓦房店市****
五、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地址: /
2、采购人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
传真: /
地址: 大连瓦房店市****(瓦房店市人民法院)
※特别说明:根据《大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