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高新区电子科技园一期项目自购物资(大门)采购询价公告
采购编号:****
1.询价条件
电子科技园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一期),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 大门 进行公开询价。
2.项目概况
本工程包括科技研发区****
3.各单位报价必须提供以下附件,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1)供应商资格要求,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竞标采购物资并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报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如报价单位为法人单位则需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如报价单位非法人单位则需附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需附企业资质扫描件;
(6)需附报价单扫描件;
4.验收方式:货到收货地址后,供需双方共同验收确认数量。
5.验收标准:材料须保证每次抽检合格,质量须满足技术规格书。
6.付款方式
结算方式:
上月16日至当月15日(含15日)为一个供应对账期,卖方运至买方施工现场的材料,经有资质的检测部门鉴定合格后,根据合同条款确定结算单价及结算金额;结算前双方要在对帐单上签字认可,卖方按双方确认的金额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结算。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 7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 作为预付款。货物运输至项目现场且经甲方初步核验无误后 7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 80%;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验收通过之日起 30个工作日 内,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 97%。剩余合同总金额的 3% 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 1 年)届满无质量问题及违约情形后,甲方应在质保期结束后30日内无息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卖方须出具所供应材料的统一增值税专用发票,无发票部分供料款不能给予结算付款)。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全部货款结算后,本合同终止。货款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乙方充分理解并认可甲方因资金周转不及时,可能导致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乙方同意付款时间顺延。付款时间的延期或逾期支付,均不计利息、违约金等除本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7.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符合买方及业主相关技术要求。
8.报价单位提交报价的数量以采购数量及附件中报价单数量为准。
9.投标人近3年(2022年5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10.联系方式采购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高新区电子科技园一期项目部。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
电话:****
电子邮箱:****@qq.com
附件1:报价单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定数量 | 不含税单价(元) | 增值税税率 | 不含税合价(元) | 价税合计 (元) | 含税单价 (元) |
1 | 岗亭 | 长3米*宽3米 | 套 | 1 | |||||
2 | 电动小侧门 | P701TA 宽1.5米*高1.5米 | 套 | 1 | |||||
3 | 车牌识别机 | HP30A | 台 | 13 | |||||
4 | 空降门 | K-100 | 套 | 13 | |||||
5 | 对开电动小侧门 | 宽1.65米*高1.5米 | 套 | 2 | |||||
6 | 对开手动小侧门 | P701TA 宽3米*高1.5米 | 套 | 1 | |||||
7 | 岗亭 | 2米*2米 | 套 | 1 | |||||
8 | 电动小侧门 | P701TA 宽1.5米*高1.5米 | 套 | 1 | |||||
9 | 固定围栏 | 高1.5米 | 米 | 8.5 | |||||
合计 |
说明:
说明:供货数量、规格为暂定,结算时以实际供货数量、规格为准,若实际使用数量、规格超出合同数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报价人名称(盖章):
报价人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