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烟台市****杏山区域绿化提升工程(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E****8115(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烟台市****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小门家镇
2.2 建设规模:****平方米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自接到开工令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全部完工。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2.4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颁发的相关质量规范及现行规定,达到合格标准,苗木养护期为3年,成活率满足工程量清单要求。
2.5 招标范围:具体以本项目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及编制说明为准,进行施工总承包。
2.7 项目概况:本项目治理区位于烟台市****
2.8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证书或市****
3.3 财务要求:/
3.4 业绩要求:/
3.5 其他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投标,如投标人为中型企业,则须承诺预留至少投标报价的31.5%(设备材料或专业、劳务分包等)分包给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承担(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上述中小企业,须不属于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2)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信息报告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应用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被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投标,如投标人为中型企业,则须承诺预留至少投标报价的31.5%(设备材料或专业、劳务分包等)分包给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承担(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上述中小企业,须不属于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2)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信息报告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应用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被市****
3.6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14:00至**** 14:00(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答疑”栏目;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持有ca数字证书,办理或互认ca证书,请登录“下载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4.2 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0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14:30,地点为: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蓬莱分中心第1开标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同时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
7.1 本项目采用市内远程异地就近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