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公司2025年度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竞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 12:00:00
开标/截标时间 1 天 01 时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12:00:00
我要响应
竞价公告(邀请函)
点击登录查看就2025年度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服务 项目采购业务进行竞价采购,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2025年度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服务 采购项目
二、质量要求:
(一)技术服务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工作规范》等国家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在规定的技术服务期限内完成相关检测或评价工作。
(二)服务形式:乙方上门检测
(三)交货时间: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具体以委托人通知为准。
(四)交货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厂区内(1个车间)。
(五)检测点位:钳工(切割、打磨)、电工(配电室)、淋膜(单淋膜机组、混料、休息位)、中缝(切袋、印刷间、塑编综合、休息位)、封底(封底机操作位、休息位)、一体机(印字操作位、)、吹膜机(切袋)、叉车驾驶。
(六)检测项目:高温、噪声、粉尘。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二)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证书,具备完善的职业卫生检测和评价技术体系,有独立开展相应技术服务工作的能力。
四、交付地点
四川省宜宾市****
五、服务期限
****-****,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六、采购控制价:3000元。
七、付款方式
详见《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技术服务合同》
八、报价截止时间、地点、竞价轮次
(一)竞价文件获取截止时间:****12时00分(北京时间)
(二)竞价开始时间:****14时00分
(三)报价地点: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报价人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盖鲜章资格条件资料(PDF版)上传至宜宾市国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平台地址: https:****)
(四)竞价轮次:2次
九、异常情况处理
不同参选人之间存在下载采购文件、编制或上传电子资质文件的电脑相同(芯片序列号、网卡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相同)、IP地址相同的,根据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预警提示信息,统一对出现异常情况的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并录入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禁止参加公司所有招采项目。
十、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次竞价结果在“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二)供应商要及时完成“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服务平台注册及学习,按照平台发布的操作手册为指导,合规使用平台;用户操作手册、工具软件、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可在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查看及下载。
十一、凡对本次竞价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选人信息
采 购 人:点击登录查看
通讯地址:宜宾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技术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
受托方(乙方):
委托时间 :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技术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双方就本合同书中所描述的技术服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的技术服务内容
1.1技术服务类型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其他:
1.2技术服务要求
乙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工作规范》等国家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依据甲方提供的相关技术资料在规定的技术服务期限内完成相关评价或检测工作。乙方出具的报告应格式规范、内容真实、评价客观。
1.3技术服务期限
甲方按乙方提供的“资料清单”提供相关技术资料,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完备资料后,在2025年x月x日以前向甲方提交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的报告。
第二条 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2.1甲方按约定在签订合同后 15 日内提供乙方要求的资料和文件。
2.2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变动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2.3甲方应配合乙方开展职业卫生调查及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工作或环境检测工作,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
第三条 乙方向甲方交付文件的方式、份数及时间
3.1交付方式;邮寄或送达。
3.2报告份数: 3 份。
3.3交付时间:甲方资料提交齐全后在xx年x月x日以前由乙方提交本合同约定项目的检测报告文本,如甲方提供技术资料、整改原因等导致延期,则报告交付日期顺延。
第四条 费用与支付
4.1双方商定,本合同总费用为(含税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其中:税率: ,不含税金额: 元。
4.2付款方式:
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相应报告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 60 个工作日内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技术服务费。
4.3甲方向乙方提供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相关资料:1、开票信息(包含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加盖甲方财务专用章);2、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证明,乙方向甲方提供6%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五条 双方责任
5.1甲方责任
5.1.1 甲方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在约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技术资料和技术文件,并对其完整性、真实性及时限负责。
5.1.2 甲方现场工作人员(包括佩戴个体采样器人员)不得人为干扰检测工作并对由此造成的结果负责。
5.1.3 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积极配合乙方开展工作,并对乙方的设备条件、技术方法等信息保密。
5.1.4 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超过三十日未付的,乙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合同。
5.2乙方责任
5.2.1 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开展工作,按合同约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报告文本,并对所提交报告的质量负责。
5.2.2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对甲方的技术资料、生产工艺等保密。
5.2.3 乙方只对检测时生产状态下的检测结果负责。
5.2.4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编制相应报告,并对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负责。
5.2.5 乙方收到完整的报告所需材料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将相应的报告交付给甲方,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水灾、火灾、地震、战争、传染病疫情等灾害),除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或变更合同外,乙方可据实延期。
第六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6.1 任何签约方违反本合同,按本合同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是否继续履行签约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可以解除本合同。
6.2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 肆 份, 甲方 叁 份,乙方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 甲、乙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无效,双方均可向宜宾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6.4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履行完各自义务后自动终止。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签章): | 乙方(签章): |
甲方代表(签字): | 乙方代表(签字): |
联系人: | 联系人: |
地址: | 地址: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
电话: | 电话: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
相关附件
公告.pdf 立即下载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