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柜公开招标采购意向公开
我部拟采购一批智能柜,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现将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条件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经费预算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问题。请广大供应商予以支持。
一、项目名称:智能柜公开招标采购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智能柜I型(10寸触摸屏2100*1050*500mm)21个、智能柜Ⅱ型(10寸触摸屏;1950*1050*500 mm)24个、器材柜(1950mm*1050mm*500mm)50个、综合管理平台系统4套、智能手机柜(800mm*550mm*300mm)10个。
三、初步需求参数:
(一)智能柜I型、Ⅱ型公用参数:
1.专用柜外表面和柜体内部均应进行表面处理(不锈钢除外),表面处理包括电镀、喷涂、配置装饰性防腐材料等;使用的各种易锈蚀零件,均应进行防腐处理,如电镀、喷涂等。焊接部分的焊渣应在表面处理前进行清除,焊接点不应有尖角和锐边。
2.柜体采用优质低碳合金高强度结构钢板,门板料厚≥5mm(定制),柜体料厚≥3mm(定制)。
3.柜体内相对湿度应保持在70%RH以下。
4.柜内搁板应能承受30g/的均布载荷放置10min,搁板及相应设施不应有损坏和明显的变形。
5.智能柜底部具有4个高度可调装置,可根据地面平整度,微调高度,高度可调装置可承重280KG以上。
6.柜体配置:柜门配置2把机械防盗锁(应急锁)和1套智能柜嵌入式控制系统,10寸电容式触摸屏,分辨率1280*800,控制系统防黑、防毒能力强,反应速度快,采用工业级ARM嵌入式控制板,ARM主板CPU采用1.8GHZ四核芯片,操作系统采用定制linux系统。触摸屏面板集成电容指纹、微型摄像头、语音提示模块、酒精识别模块。
7.系统上配置指纹识别、人脸识别等多生物识别技术,指纹仪使用电容指纹仪,当指纹识别失效时,能用人脸识别开锁,互为备用,杜绝使用IC卡或密码备用开门,保证系统安全。采用指纹生物识别技术,每人可预存≤10枚指纹特征用指纹识别,本地容量≥1500枚。指纹信息存放在柜体系统中,同时备份存放于服务器上,两者要实现同步。其他生物识别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8.指纹测试中,认假率应≤0.001%;拒真率应≤0.4%;1:1比对时,平均响应时间应≤23ms,1:N比对时,平均响应时间应≤270ms。9.存储指纹特征模板数应不少于512个;单枚手指从图像到生成特征时间应≤450ms。
10.人脸采集识别模块符合GB/T 31488-2015《安全防范视频监控人脸识别系统技术要求》、GA/T 1093-2013《出入口控制人脸识别系统技术要求》、GB/T 41772-2022《信息技术生物特征识别人脸识别系统技术要求》和GB/T 15211-2013《安全防范报警设备环境适应性要求和试验方法》要求。(需提供军队或公安部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并加盖原厂公章证明和授权书)
11.人脸采集识别模块能在0.0011x低照度无补光环境下正常实现人脸识别功能。具有自动白平衡调整功能。在均匀光照环境下,样机的最高适应光照>3000lx。(需提供军队或公安部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并加盖原厂公章证明和授权书)
12.人脸采集识别模块的检测频率≥10次/秒。从画面中出现人脸到显示检出人脸框时间应≤70ms。(需提供军队或公安部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并加盖原厂公章证明和授权书)
13.酒精检测模块的测量范围应为 0mg/100mL~90mg/100mL。4h内,40mg/100mL测量点的短期漂移量应不大于5mg/100mL。(需提供军队或公安部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并加盖原厂公章证明和授权书)
14.酒精检测模块在基础值0mg/100mL 时,采用浓度为203.4mg/m3乙醇标准气体进行采样分析,采样时间3s,仪器的相对误差应不超过±8%。(需提供军队或公安部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并加盖原厂公章证明和授权书)
15.待机唤醒功能:当触摸式液晶显示屏处于待机黑屏状态时,可通过点击屏幕唤醒显示屏。
16.人机界面显示功能:
a.具备人机显示界面,人机显示界面应能实时显示日期、时间、温湿度、酒精浓度、电源状态、网络连接状态、数据下载状态等。
b.人机界面应能显示状态查看、取还、记录查询、常用设置、系统管理等操作选项。
17.柜体嵌入软件提供领取、归还、在位状态等功能。
a.领取功能:可选择领用事由,支持远程审批或现场审批;
b.归还功能:支持远程审批或现场审批,支持代还功能,同一操作流程中归还的多把支,管理平台报表在同一条日志下进行显示;
c.在位状态:显示支在位、领出、异常的数据;
18.柜体自带视频图像监控模块,支持柜体操作抓拍图像信息给管理平台。
19.领用查看功能:可通过智能柜(架)查看支的使用记录,包括使用人员、审批人员、领用时间和归还时间。
20.信息上传显示功能:可在服务器上给智能柜处于在线/离线的状态指示,并能在服务器上将智能柜上传的支/药领取/归还信息、支在位总数、药总数、报警信息等进行显示。
21.断网续传功能:将智能柜与服务器之间连接的网线断开,智能柜可将日志记录信息存储至本机中。当网络恢复正常后,可将断网期间产生的报警记录、支领取/归还记录等日志记录信息上传至服务器平台软件。
22.下列情况发生时,智能柜应能及时报警:
a.当非正常开启时;
b.非正常领取支药;
c.支/药未按时归还;
d.柜门超时未锁闭;
e.智能柜断电;
f.备用方式开启柜门。
网络连接状态下应具备远程报警功能;应仅允许具备权限的管理人员解除报警。
23.胁迫指纹报警:可以录入胁迫指纹,通过胁迫指纹开启验证,智能柜控制器会自动将报警信息传送至服务器。
24.报警抓拍图片功能:领用支/药或有报警产生后,智能柜内置摄像头应能自动进行抓拍图片,查看日志记录时可显示相应的抓拍图片。
25.联网功能:应具备远程联网能力;智能柜联网运行时,应能上传运行信息(操作信息、异常信息等)和支/药状态信息到联网管理平台。
26.校时要求检验:未联网运行的智能柜应具备手动校时功能;联网运行的智能柜应具备自动校时功能,时钟与北京时间的偏差应小于或等于10s。
27.电源要求:具备交流电源和备用电源互备供电模式,交流电源断电时,备用电源支持连续工作8h时段内能支持8次的正常操作。
28.权限管理要求:应具有分级权限管理功能。
29.电控防盗锁具:
30.智能柜上配置的电控防盗锁具应符合下列要求:
a.锁具电源电压不大于DC24V;
b.启闭瞬间冲击电流不大于5A、持续通电电流不大于500mA;
c.开锁响应时间不大于2s;
d.连续通电7s不应损坏;
e.外壳温度不大于65℃。
31.电控防盗锁具在断电时应保持锁闭状态;
32.电控防盗锁具的锁体不能直接接触支/药,应有隔离措施;
33.智能柜上配置的所有电控防盗锁具应有各自独立的备用开启方式。
34.实时对讲功能:可以在柜控制系统主界面点击对讲按钮与管理平台进行实时对讲,支持视频和音频同步对讲。
35.柜体内部自带语音提示模块,在操作过程中提供全程语音提示。
36.可在触摸屏上对智能柜的IP地址、子网掩码、网关等参数进行设置,智能柜与服务器的IP地址设置为同一网段时,智能柜与服务器之间应能正常通信,并通过网络将智能柜的操作信息、报警信息及采集的视频图像上传至服务器。
37.申请支数量功能:智能柜可申请领取权限内单支、多支或全部数量的支。
38.微动托:微动托应能对物资在位状态具有感知功能,在控制终端和管理平台可以查看支在位检测信息。
39.指纹验证错误报警功能:当使用未授权的指纹在5min内连续验证3次且均不通过时,应能给出报警提示。
40.符合GA1051-2013标准。
(二)综合管理系统参数
1、智能柜管理系统必须具有完整的网络管理模式,联网要求符合GA1051-2013标准。
2、登录功能:用户通过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管理平台。
3、用户管理功能:可在平台端上添加、删除、修改用户,并能将用户信息下发至智能柜;也可在智能柜上添加、删除、修改用户,并能将用户信息上传至服务器;支持分级权限管理功能。
4、组织机构管理:可在平台新增机构,修改机构,删除机构,机构名称树形展现。
5、人员权限管理:能以树状图形式清晰地展现出各用户之间的上下级从属关系,上一级部门的管理员可以查看和修改下一级的部门,下一级部门的人员不可以逆向访问上一级。
6、终端管理功能:可在平台添加、删除和修改所属机构的终端,针对在线终端,可以通过管理平台查看该终端当前状态,如CPU、内存、终端控制软件版本等,支持添加、删除、修改所属柜体的位或仓,及录入支子信息。
7、对智能柜的报警(如:震动等)设定是否进行设防,当有警情发生时,管理平台产生联动报警。
8、当管理平台监测到柜发生震动等报警、支未在指定时间内归还报警时,出提示窗口通知到监管人。
9、可通过平台软件对各种报警信息进行统计,并以柱状图、饼状图形显示统计结果。
10、远程授权功能:可对柜终端发起的领用审批进行同意还是拒绝授权,授权后可开启柜领取。
11、视频查看功能:可在管理平台上查看每台柜的实时视频监控、历史视频监控等信息。
12、视频控制功能:可在管理平台上对终端进行启动监控、停止监控等视频监控的控制。
13、具有终端所有的日志类型,所有日志均以列表形式展示基本信息,可以查看详情;支持按时间段、支编号、领用人等关键字查询管辖范围内的支药使用情况,包括支药的取还信息、子消耗信息,领导授权信息,现场拍摄的图片信息和报警信息等;支持经授权后可导出excel和pdf格式。
14、可在管理平台按关键字查询支维护、支入柜、药入柜、支出柜、药出柜等操作日志。
15、远程封柜功能:可在管理平台对柜远程设置一键封柜,此状态下柜端不允许任何操作。
16、身份验证灵活配置:身份验证可以灵活配置,不同操作可以配置不同的身份验证方式,可以通过柜控制系统和管理平台修改某个操作的身份验证方式。
17、/柜基础信息维护功能:支持维护柜/柜名称、类型、所属单位、所属库室等基本信息。
18、情况查看功能:支持以图文形式展开单位下各个库室的全部柜支在位情况、离位情况。
19、远程升级功能:可以在管理平台选择需要升级的终端设备和升级版本进行一键升级操作,并可添加、删除升级文件。
20、设置物资申请的审批步骤,也可以设置直接审批人。
21、报警窗提示功能:根据报警类型,可配置在页面右下角小框或在整体页面居中窗提示报警,可以勾选不再出。
24、查询管辖范围内的支药使用情况,系统详细地记录了支药的取还信息、子消耗信息、领导授权信息、现场拍摄的图片信息和报警信息等,可通过关键字进行模糊查询,并且可导出取还等记录。
25、管理平台支持组织管理,角色管理,人员管理,柜设置,柜升级,物资领用申请和审批,支保养的申请和审批,日志查询功能,报警处理功能。
(三)器材柜参数。可满足日常使用。
(四)智能手机柜参数。面部识别、每个格子可单独充电。
四、预算金额(万元):100万元
五、预计采购时间:2025年7月
六、公示及受理期限:发布之日起15日内
七、交货时间及地点:合同签订后30日内 新疆喀什
八、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1.相关供应商如有意向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填写《供应商参与采购意向统计表》并提供相关书面材料(详见附件)。书面材料应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无被委托人则无需提供)、意见建议反馈(包括相关证明材料),所有书面材料应当加盖单位印章,采取专人送达、邮寄、邮箱等方式实名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实事求是、具体详细、理由充分,并有相关书面材料证明。
2.对于项目的需求参数、资格条件、商务要求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他性的,应明确提出可能涉及的供应商。
3.对于项目的资格条件,本有国家、军队、行业强制标准但未写明的,可以明确提出材料依据;或对于项目资格条件不合理的,可以明确指出。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5.最终以正式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九、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备智能柜生产相关资质和能力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手 机:**** ****
地 址:新疆喀什
采购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