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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特克斯县伊些克萨依用花岗岩矿普查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新疆伊犁 全部类型 2025年0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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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文号:伊犁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综〔2023〕10号)、《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关于印发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21〕1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函〔2019〕250号)及《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新党厅字〔2018〕5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点击登录查看点击登录查看委托对拟设新疆特克斯县伊些克萨依用花岗岩矿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场所:伊宁市****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伊宁市****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疆特克斯县伊些克萨依建筑用花岗岩矿普查

勘查矿种:建筑用花岗岩

地理位置:新疆特克斯县

面积:0.239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经度

纬度

1

81 54 21.460

43 18 29.911

2

81 54 25.496

43 18 29.954

3

81 54 26.389

43 18 29.209

4

81 54 29.387

43 18 22.664

5

81 54 30.927

43 18 22.038

6

81 54 32.722

43 18 22.828

7

81 54 37.438

43 18 26.406

8

81 54 40.590

43 18 24.202

9

81 54 43.307

43 18 29.667

10

81 54 44.749

43 18 31.138

11

81 54 51.960

43 18 17.810

12

81 54 51.938

43 18 15.349

13

81 54 26.082

43 18 15.562

14

81 54 26.138

43 18 19.545

15

81 54 21.155

43 18 20.336

16

81 54 20.103

43 18 24.137

17

81 54 05.595

43 18 20.940

18

0

0

勘查工作程度:普查

勘查投入要求:按规(约)定执行

拟出让年限:3年

起始价:234.7万元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营利法人或者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 (二)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三)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 严重违法名单 (四)未被 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失信被执行人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 (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列入 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六)竞买人需具备与勘查开采矿种相匹配的资金实力。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相关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 ****

网上地址:http://218.84.46.136:81/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线上获取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 ****

申请报名方式:竞买申请人需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218.84.46.136:81/)进行报名。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1.申请人需上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或企业预先核准通知书)、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信用中国网站 信用信息报告、 中国裁判文书网 对企业及法人、委托人的无犯罪查询结果截图、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https:**** 严重违法名单 以及竞买保证金缴纳回执单等证明材料; 2.加盖公章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扫描件(未办理五证合一的须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由法定代表人参加的上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由委托代理人参加的上传授权委托书;4.其他需要上传的资料。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本次探矿权出让采用增价报价方式,每次增价幅度为一个增价幅度或增价幅度的整数倍。 (二)在挂牌报价期内无人报价的,则在挂牌截止时网上交易系统宣布挂牌不成交;在挂牌报价期内只有一人报价的,且该报价不低于起始价的,则在挂牌截止时,网上交易系统宣布挂牌成交,确认该竞买人为探矿权竞得人;报价低于起始价的,网上交易系统不予接受,则在挂牌截止时,网上交易系统宣布挂牌不成交。 (三)在挂牌期限届满,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竟买人有效报价的,则在网上延时竞价询问期内,系统将会询问进行了有效报价的竞买人是否愿意参与延时竞价。竞买人应当在4分钟询问期内做出参加网上延时竞价的决定并提交网上交易系统,超过4分钟询问期未提交的,则不能参加网上延时竞价。同意参与延时竞价的,则在网上延时竞价询问期截止时系统进入延时竞价阶段。网上延时竞价开始后,交易系统以1分钟倒计时为竟价时限,如在1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再顺延1分钟。同意参与延时竞价的竞买人在延时竞价期内按规定报价(竞买人在当前最高报价的基础上以加价幅度的整数倍递增报价,可多次报价),以出价最高且不低于起始价的原则确定探矿权竞得人。网上延时竞价中无人报价的,以挂牌期限内网上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四)挂牌成交后的竞得人应与交易机构签订《探矿权成交确认书》(五)结果公示:交易结果在相关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八、风险提示

(一)矿产资源勘查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这些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探矿权的勘查前景资源品质等出具的保证。 (二)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的,探矿权的出让人和竞得人应按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三)竞得人在探矿权有效期间,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探矿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四)竞得人在进行勘查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林业和草原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竞得人在勘查开采过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林草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勘查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五)本次探矿权出让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应自行到探矿权区****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在《探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前,对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异议,由交易机构予以澄清。在《探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产生的争议,按合同约定执行。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一)竞买人应遵循 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 的原则参与本次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并按照公告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并承担相当于保证金的违约金,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出让方有权不再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 1.竞得人拒绝签订《探矿权成交确认书》及不能如期按规(约)定缴纳交易服务费的; 2.在交易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因自身原因未在规(约)定时间内与出让人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的,或者拒绝签订的,或签订合同后,未按照合同约定缴纳出让收益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的;4.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其他内容

(一)竞买申请人一经递交竞买申请书,即承诺所提交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并表明对交易平台所发出《公告》所有内容知晓和理解。 (二)网上交易过程所涉及时间,均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数据记录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 (三)交易机构免费向竞买人提供网上交易的操作技术咨询。 (四)挂牌竞得人确定后,由交易机构和竞得人签订《探矿权成交确认书》,竞得人在约定期限内缴纳交易服务费后,持《探矿权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不签订的,视为违约,成交结果废止,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竞得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挂牌竞得人确定后,地质报告完成后,如该矿矿种为饰面用花岗岩,按照饰面用花岗岩基准价编制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补缴相应的出让收益。 (六)竞得人缴纳探矿权出让收益后,按照相关规定按探矿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时间申请办理探矿权登记手续。未按规定缴纳探矿权出让收益的,取消其竞得资格,并将其列入无诚信单位名单,记录在案,五年内不得参与伊犁州境内所有探矿权公开出让活动。 (七)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竞得人在规(约)定时间内应与出让人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按照《探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探矿权出让收益后,竞得人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探矿权登记。 (八)本次出让公告相关信息同时在公告中相关网站发布。出让信息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九)本次探矿权挂牌出让事宜可浏览: 1.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网(http:****/) 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疆)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http:****/) 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网(http:**** 咨询电话:****张娜 **** 监督电话:****

本公告在点击登录查看门户网站、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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