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对某部副食品采购招标采购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现就原采购结果变更公告如下:
采购包1: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确定预中标供应商。
采购包1:
原公告的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更正为:****。
原公告的采购包1(采购包一)中标供应商(第1候选人):成都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更正为:宏鸿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
原公告的采购包1(采购包一)中标供应商(第2候选人):宏鸿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更正为:点击登录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包1(采购包一)中标供应商(第3候选人):点击登录查看,更正为: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原公告的采购包1(采购包一)中标供应商(第4候选人):大商股份有限公司,更正为:辽宁燕邦农业有限公司。
原公告的采购包1(采购包一)中标供应商(第5候选人):大连五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更正为:永辉彩食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原公告的采购包1(采购包一)中标供应商(第6候选人):北京三湖供应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更正为:晟之威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原公告的采购包1(采购包一)中标供应商(第7候选人):成都希望食品有限公司,更正为:沈阳亿承源餐饮配送有限公司。
原公告的采购包1(采购包一)中标金额(第1候选人):22.18%,更正为:24.09%
原公告的采购包1(采购包一)中标金额(第2候选人):24.09%,更正为:23.68%
原公告的采购包1(采购包一)中标金额(第3候选人):23.68%,更正为:21.97%
原公告的采购包1(采购包一)中标金额(第4候选人):21.97%,更正为:23.20%
原公告的采购包1(采购包一)中标金额(第5候选人):25.64%,更正为:15.56%
原公告的采购包1(采购包一)中标金额(第6候选人):20.97%,更正为:23.17%
原公告的采购包1(采购包一)中标金额(第7候选人):28.01%,更正为:23.50%
采购包1:
名称:宏鸿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 报价金额 上浮:24.09% ; 地址:深圳市****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报价金额 上浮:23.68% ;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
名称: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报价金额 上浮:21.97% ;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
名称:辽宁燕邦农业有限公司, 报价金额 上浮:23.20% ;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
名称:永辉彩食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报价金额 上浮:15.56% ; 地址:福州市****
名称:晟之威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报价金额 上浮:23.17% ;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
名称:沈阳亿承源餐饮配送有限公司, 报价金额 上浮:23.50% ; 地址:沈阳市****
供应商对预中标(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应当自本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质疑。
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深表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
多家供应商实地考察不合格,因系统原因,本次变更只变更前五名预中标供应商,后续排名无效,其他事项在后续更正公示中明确。
联系人:魏助理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工作时间为:工作日周一到周五8时到11时30分,14时30分到17时30分
传真:****、****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
联系人:王助理、马助理(电话未接听的,请发短信,工作人员将及时联系您。短信内容不得出现涉及供应商名称的信息,否则将视为无效短信)
联系电话:****,**** (电话未接听的,请发短信,工作人员将及时联系您。短信内容不得出现涉及供应商名称的信息,否则将视为无效短信。质疑以电子邮件、邮寄、现场送达等方式提交均可,提出质疑时间以质疑期内最后一次提交时间为准。质疑函电子邮件应包括盖章扫描的PDF版质疑函和可编辑word版质疑函,质疑函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以上内容打包后发送至我单位质疑受理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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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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