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改任务
有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意识不强,推进工作力度明显不够,所承担的污染治理任务严重滞后。省林草部门落实林地保护职责不到位,部分林地被大范围侵占,全省“十三五”林地保有量目标任务无法完成,林地保护不到位,受建设项目征占林地、非法侵占林地等因素影响,2019年辽宁省林地保有量由2016年的715.6万公顷减少到713.6万公顷,无法完成国家林业“十三五”规划明确的林地保有量不减少的指标任务。
二、整改目标
科学编制并严格实施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确保“十四五”期间林地保有量不下降。
三、整改措施
(一)全面推行林长制,2021年10月底前出台《辽宁省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建立省市****
(二)2021年年底前完成与国土“三调”数据融合工作,并在国家发布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后,科学编制并组织实施全省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确保“十四五”时期林地保有量不下降。
(三)加强林地监管,2021年6月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打击毁林专项行动,组织各市****
(四)加强林地定额管理,严格依法依规审核审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集约节约使用林地资源。
(五)严格林木采伐管理。督促各市依法查处无证采伐和超证采伐等违法违规案件。2021年8月底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林木采伐限额管理工作的通知》,推进森林采伐限额公开公平公正分配。加强天然林保护修复,待国家出台《全国天然林保护修复中长期规划》后,制定出台《辽宁省天然林保护修复规划》,全面强化天然林保护。
(六)强化森林督查工作,按照疑似图斑进行核实比对,确保核实准确率。建立县级自查、市****
(七)加大植树造林工作力度,制定《辽宁省贯彻落实 的实施方案》,拓展林业生态发展空间,增加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质量。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
(八)2021年年底前,完成全省森林生态综合监测评价工作,及时掌握森林资源数据消长变化。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全面推行林长制。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21年9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辽宁省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在全省全面推行林长制,建立了上下衔接、职责明确的林长制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逐步形成保障有力、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全省共设立省、市****
(二)完成我省2021年度“三调”数据融合对接工作。2021年9月,我省完成林草湿数据与国土“三调”数据融合工作。2021年,省林草局依据国家林草局印发的《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方案》框架编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完成了《辽宁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年)》的起草工作。鉴于当时全国林草湿数据与国土“三调”数据对接融合过程中,国土“三调”数据应用有关问题正在解决、各省国土空间规划尚未编制完成、林地范围还有待进一步摸清,国家林草局暂停国家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编制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批复》(国函〔2010〕69号)“完善规划体系,分级编制国家、省、县****
(三)认真开展了打击毁林专项行动。省林草局连续4年会同公安、检察、法院等司法机关,以一年一个专项行动的决心和措施,连续开展了森林督查问题整改“清零行动”、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和打击违法开垦林地草地专项行动,保持高压态势,清理了十年来的历史遗留问题,实现了林地草地案件高发的根本性扭转。2024年省林草局和省公安厅联合组建了打击破坏林草资源“猎豹”突击队,创新了办案模式。2021年以来,全省查处整改案件数37271起,结案率98%(其中:移交公安机关2605起,刑事处理人数515人),罚款罚金2.36亿元;补办使用林地手续面积419公顷,原地恢复植被面积4586公顷,补种树木113万株。省林长办对沈阳等5市****
(四)加强林地定额管理。省林草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依法依规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本着分类测算,保障重点的原则,始终坚持强化对使用林地的控制和引导,全省林地定额全部由省林草局总控,优先保障省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国防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公共事业和民生项目,从严控制经营性项目,对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用地项目坚决不予批准,为重点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林地定额保障。在“十四五”期间,国家下达省级林地定额13500公顷,截至2024年,实际使用定额为7868.4204公顷。
(五)严格规范林木采伐管理。一是加强林木采伐管理。省林草局先后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工作的通知》(辽林草字〔2021〕2号)等8个关于加强和规范林木采伐管理的文件,对加强林木采伐管理、推行采伐限额“阳光”分配、规范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深化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等方面提出指导性意见。二是加强天然林保护修复。我省对天然林实行全面保护制度,严格禁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禁止实施天然林皆伐和皆伐改造,禁止将天然林改造为人工林。2022年,省林草局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辽宁省完善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天然林保护力度,建立起天然林保护长效机制。
(六)扎实开展年度森林督查工作。省林草局印发了《点击登录查看关于加强森林督查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辽林草明电〔2021〕72号)、《辽宁省森林督查行政案件销号管理办法(试行)》(辽林草资字〔2022〕16号)和《辽宁省森林督查工作规范》(辽林草资字〔2023〕18号),对森林督查工作全流程进行系统规范和严格管理,进一步提升林业行政案件办理质效。
(七)加大植树造林工作力度。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贯彻落实科学绿化的理念要求,作为全国6个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之一,推动省政府和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了《辽宁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建设实施方案》,会同8个部门联合印发了《辽宁省困难立地造林绿化指南》,发布实施了《退化油松人工林修复技术规程》等24项营造林地方标准,推动研究探索困难立地科学绿化的模式和技术,初步筛选出实用技术模式50种、典型模式15个、树种配置形式41种,并在省内推广应用。统筹协调落实“三北”工程、“双重”工程、中央财政补贴造林项目等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优先使用乡土树种开展国土绿化,推广应用节水造林技术和模式,鼓励营造混交林,国土绿化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十四五”以来,累计完成造林696万亩。
(八)全面完成我省年度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工作。按照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工作部署,我省先后组织开展了林草湿数据与国土“三调”数据对接融合、年度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等一系列工作。截至目前,我省共计完成7289个林草湿荒样地(森林样地2825块、草原样地3293块、湿地样地1119块、荒漠化样地52块),以及253万个变化图斑的调查监测工作。通过开展年度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和资源普查工作,及时掌握全省林草湿荒资源本底及变化情况,为推动全省林草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开展整改工作以来,省林草局采取多种严格措施,认真解决问题,全面加强林地保护监管,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完成整改任务,切实将“问题清单”转变为“成效清单”。2024年,国务院批复同意了《辽宁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公布2020年辽宁省林地面积601.21万公顷。2024年全国开展林草湿荒综合普查工作,我省的初步成果已于2025年4月由省林草局会同省自然资源厅联合报送至国家林草局,数据显示,我省的林地管理面积为601.36万公顷。数据清晰明确,依据充分,我省林地管理面积2024年对比2020年未下降且略有增长,基本实现了“十四五”期间林地保有量不下降的目标。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至****
受理部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
邮寄地址:沈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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