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点击登录查看电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PJW****0007)
项目所在地区:
辽宁省,盘锦市****
点击登录查看电瓶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2万元,招标人为辽宁省烟草公司盘锦市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本项目为2025年
点击登录查看电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4.2万元(含税)。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5年
点击登录查看电瓶采购项目;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小城管理
(****年
点击登录查看电瓶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福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08时30分到****16时00分
获取方式:
邮件方式获取或现场获取。现场获取须携带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邮
件方
式
获取须将上述材料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13时30分
递交方式:
辽宁省沈阳市****
点击登录查看
电瓶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PJW****0007)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
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
投标。
1.
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2025年
点击登录查看电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4.2万元(含
税)。
1.2
采购内容:
点击登录查看电瓶采购,包括采购提升车电瓶(6V330AH)4个、洗地机
电瓶(6V240AH)4个、扫地机电瓶(6V240AH)6个、配电柜电瓶12V(55AH)18个。
1.3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使用。
1.4
交货地点:
辽宁省烟草公司盘锦市公司
点击登录查看(辽宁省盘锦市****
点击登录查看)。
1.5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4.2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无效。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以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贿行为
记录;
7)、未被辽宁烟草商业企业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8)、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辽宁烟草商业企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不包括禁入期
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reditchina.gov.cn、
www.gsx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0)、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http:****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1)、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1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
标;
1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
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至****(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30、13:30-
16:00北京时间)。
4.2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邮件方式获取或现场获取。现场获取须携带材料:(1)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
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邮件方式获取须将上述材料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4.3
获取地点: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利星行广场901室。
4.4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纸质现场递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
****下午13:30(北京时
间),地点为: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利星行广场901室会议室A。
5.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
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所有。
5.5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800.00元。
6.
投标文件的开启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东北新闻网发布,其他
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辽宁省烟草公司盘锦市公司
地 址: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05号
联系人: 李先生
电话: ****
监督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利星行广场901室
招标师: 单浩、葛东兴、李琳
项目联系人: 李大鹏、华婷婷、陈磊、卢思静、陈荣荣
电话: ****、****、****
电子邮件: ****@163.com
开户名: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 ********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辽宁省烟草公司盘锦市公司规范办。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辽宁省烟草公司盘锦市公司
地址: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05号
联系人: 李先生
电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利星行广场901室
联系人:
李大鹏、华婷婷、陈磊、卢思静、陈荣荣、单浩、葛东兴、李琳
电话:
****
电子邮件: ****@163.com
to
ED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李大鹏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业务专用章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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