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养正中学科技创新学习设备采购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TCZC[2025]013)
项目所在地区: 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
一、招标条件
本晋江市养正中学科技创新学习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5.6300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晋江市养正中学科技创新学习设备采购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晋江市养正中学科技创新学习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晋江市养正中学科技创新学习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5.1法定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 特定条件: 包:1 明细描述 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参加本项目响应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第五章)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文件, 经采购人确认,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⑤本采购包属于货物类,供应商须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格式版本提供声明函。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5.3是否 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 和 磋商文 件第三章 。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08时30分到****17时30分
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09时30分
递交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地址:泉州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09时30分
开标地点: 托车市场安置小区A栋205室)
七、其他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4563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456300.00
注服务 05821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最高控制价(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 | 晋江市养正中学科技创新学习设备采购 | 1.00 | 456300.00 | 项 | 工业 | 否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 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 本项目不适用。
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点击登录查看。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晋江市****
联系人: 颜先生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晋江市****
联系人: 小温
电 话: ****
温靖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