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沙湾区高炉渣资源化利用综合处置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乐山市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乐沙发改投〔2025〕76 号 | ||||
建设地点 | 乐山市沙湾区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本项目占地 36000.00m2(约 54亩),主要建设高炉渣原料堆场 10000 平方米、水泥矿渣砖生产车间 6000 平方米、成品堆放场 7000 平方米及地磅房、配电室、门卫室、其他附属用房等,配套建设厂区****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12912.0 | ||||||
类似业绩 | 房屋建筑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本项目涉及的招标内容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0.0 | ||||||
计划招标时间 | **** 00:00至****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 00:00至****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标准下浮30%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 ||||||
联系人 | 王先生 | 联系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