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项目遴选公告
为切实保障我院消防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及财产损失,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消防设施维保服务单位,竭诚欢迎具有建筑消防设施设备安装调试、维护保养、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服务公司积极报名参加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二)项目地址:云南省瑞丽市****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现有1栋4层综合业务用房(含1间消防联运控制室),地下设备用房。消防设施:火灾自动报警及联运控制系统、消防给水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消防通讯、消防广播、灭火器等。
(五)维保期限:壹年,具体日期以双方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二、资质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以下资质:
1、维保公司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以现场查询的结果为准,若有失信行为,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视为无效)。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遴选。
三、提交材料
(一)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二)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三)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提供参加此次项目前3年内(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必须对所提交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提交材料封面需标明公司联系人及电话,并密封后加盖公司鲜章和骑缝章。
四、报名方式
(一)现场报名:即日起至****18:00,工作日时间到点击登录查看(姐勒院区)4楼总务科提交报名资料进行现场审核。经报名审核合格,对点击登录查看(姐勒院区)相关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实地考察后,于****9:00前提交报价单(密封加盖公司鲜章和骑缝章)。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郭老师 ****。
点击登录查看保留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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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总务科
编排:办公室 审核:马建松 附件